萧某球(男,33岁)、温某源(男、27岁)、施某桔(女,42岁)、陈某丹(女,39岁)、岑某莲(女,39岁)等5人,分别于6月17日、19日入境珠海,19日晚在拱北口岸广场附近某国际水会娱乐消费时被发现。
尹某文(男,48岁)、曹某(男,42岁)、薛某(男,38岁)、邓某顺(男,24岁)、王某玲(女,41岁)、黄某澄(女,38岁)等6人,分别于6月17日、18日、19日入境珠海,19晚在拱北某假日酒店内娱乐消费时被发现。
金某华(男,50岁)、甘某文(男,41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19日晚在拱北侨光路某酒吧活动时被发现。
谭某明(男,46岁)于6月16日入境珠海,20日凌晨在香洲凤凰路某卡拉OK娱乐时被发现。
钟某雄(男,35岁)于6月19日入境珠海,20日凌晨在香洲香华路某足浴中心消费时被发现。
丁某(男,45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20日下午在拱北粤海中路某酒店活动时被发现。
何某华(男,53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20日晚在九洲大道龙兴街某公共场所活动时被发现。
以上人员从澳门入境珠海后,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17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