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深圳的城中村看到一些自建楼,由于历史原因,建了一半,甚至已经建好,就差通水电,但就是被控停在那里。建筑物整体早已残旧破败,楼顶残留多处钢筋立柱,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且对周边居民的居住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这样的楼要是装修好,租出去一年起码可以收租50万以上,控停10年期间,业主损失房租500万,而且地块又浪费在那里。其实就违建的性质来说,他无非就是比旁边的慢了几个月,并不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对此,现状是僵持的双输局面,拆也不好拆,拆了也是一块空地没用,旁边密密麻麻都是自建楼,就那几百平方米,作为碎片化地块,哪怕是拆了也还只能还是建房子,做不了工厂,做不了写字楼,建不了学校,医院。当然,A:躺平不管是最简单的,直到他自然倒塌。.B不能仅停留在控停,要强硬把他拆了,恢复空地原状,宁愿空着,也不能让他立着。C:既不躺平也不拆,跟业主谈判,对业主征收相当于5-10年房租的高额罚款后(或者代收10年房租),让他建起来。D:政府跟业主签订协议,允许他装修好,经安全检测后,征收免费做公租房5-10年后,返回给业主。E:或者您还有 哪些更好的解决办法?欢迎参加调研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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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因为违法而未能取得的收益原来叫“损失”,房东利益难道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嘛?如果这样,呐房东应该及时“止损”,尽快装修好并出租,让这栋建筑成为彰显深圳对于违法行为宽容程度的大型纪念碑,启发更多的市民和外地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