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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ihao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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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策] 作者本人申请屏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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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7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服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可以做这三件事:

1,成立业主微信群,联系业主进入微信群,并尽量要求业主们绑定“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
2,组织业主持续地反映问题。即便街道办暂时没有解决问题,但起码让街道办知道了小区存在这些问题。
3,加入深圳业委会群,阅读《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之后再谋划筹建业主委员会,或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成立微信群和持续反映物业服务的问题,未必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改善,但却是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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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服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可以做这三件事:

1,成立业主微信群,联系业主进入微信群,并尽量要求业主们绑定“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
2,组织业主持续地反映问题。即便街道办暂时没有解决问题,但起码让街道办知道了小区存在这些问题。
3,加入深圳业委会群,阅读《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之后再谋划筹建业主委员会,或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成立微信群和持续反映物业服务的问题,未必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改善,但却是燎原的星星之火!

你说得对,世濠大厦的业主可以按这个方式来处理啊。

个人愚见楼上的1,2,3条建议是将被换的物业及政府都希望的方法。我国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最多70年,平均人均寿命75岁,按照《条例》完全符合条件情况下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也大约需要2年。被替换的物业,如果是开发商或者服务多年的老物业,在业委会成立的过程中稍加影响即导致《条例》中所谓的双过半无法达成。无法达成即无法更换,这样就构成了“保持现状”,保持现状是除大部分业主外各利益团体想要的结果,部分铁心更换老物业的业主肯定拒交管理费,依据《条例》这部分业主丧失了选为业委会成员的资格,如此下去换物业更是难上加难。我们小区世濠目前即是这样,总共200多户,开发商是一派,老物业是一派,第三世界的人们是一派,这样根本不能达到更换物业的比例,街道办、住建局主导此事估计只是明面上不承担懒政的责任而己。连业委会都成立不了,按照这个状况下去5年能解决问题都是烧高香,除非现在管物业主动退出,或者辖区的领导铁腕更换。
     业主聘请物业,无非是为了维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政府层面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稳定与政策好贯彻实施到位。两方的诉求与根本利益是不同的,这就根本上导致了政策的制定者是为了维护政府层面的利益,也就是所谓的公众利益。
       业主要更换物业,肯定是物业的服务不到位,靠物业协会?那是物业公司成立的联合组织,物业公司不交会费,他们都运行不下去。你将希望寄托他们身上还不如寄托政府身上,政府至少除了党纪国法外还要考虑点公信力。
      其实无论多少业主,多少派别,与业主利益相悖的任何行为都不应当获得支持。这其中的利益与诉求的合理范围是多少,除了业主需要有杆称外,还需要公权力来制定。以前都是有困难找警察,现在你看下,不是说每个警察都是足球冠军,至少他们会说,哪些他能管,哪些不能管,这叫权力清单,也叫职能清单,到业主身就叫需求或者利益清单。有了这个清单为标准,各个物业公司来称呗,他们觉悟高就少收点管理费多办点事,觉悟低就多收点钱少办点事,那业主觉得他们没有做到清单上的事情,亏了就换。

不,你误解我了。我所提议的行动,并不是取代你目前所做的。你依然可以做你现在所做的事,多条线同时进行。我只是强调建立微信群,组织团结业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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