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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ihao1801

[深圳策] 作者本人申请屏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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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7:53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转相关部门核处,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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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转相关部门核处,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感谢领导的关注,希望街道办事处领导能够支持公道。确实需要我们业主通过一个违法行为(向违法单位缴纳管理费)来认定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请给我们业主出个文,我们一定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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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转相关部门核处,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为东门街道办事处的积极响应点个赞,相信党相信政府,能够处理好世濠大厦事件,给世濠大厦业主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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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的问题有这么多人关注,太高兴了。相信群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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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物业行业是由不规范到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守。这个物业公司搞的那么大,那么明显,那么久。监管呢?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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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转相关部门核处,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感谢相关领导关注与积极处理。世濠大厦由于物业管理混乱,人员鱼龙混杂,居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电梯时常坏、消防隐患大,电动车经常上楼道。由此导致物业租金及交易价格远不及周边,居民利益受损。非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合法正义主张理应得到支持。一味的走程序,等业委会选举出来再铲除非法物业,恐隐患重重,小疾不医成大病。我们无意介入物业管理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但是实实在在我们的利益在受损、供电局多次发欠费停电通知单、商户经常被创厉晟以线路巡查名义停电,甚至连疫情期间政府转供电电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也找不到人去落实。无论谁管理、我们不要求他比谁做的好,也不要求价格比谁低,只要过得去,别吵吵闹闹的,当然不要犯罪份子、黑社会来管最好

楼上说的对,非法行为应该立即制止,所谓的按程序走也得看具体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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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物业行业是由不规范到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守。这个物业公司搞的那么大,那么明显,那么久。监管呢?无语。

监管不在服务区,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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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转相关部门核处,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感谢相关领导关注与积极处理。世濠大厦由于物业管理混乱,人员鱼龙混杂,居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电梯时常坏、消防隐患大,电动车经常上楼道。由此导致物业租金及交易价格远不及周边,居民利益受损。非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合法正义主张理应得到支持。一味的走程序,等业委会选举出来再铲除非法物业,恐隐患重重,小疾不医成大病。我们无意介入物业管理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但是实实在在我们的利益在受损、供电局多次发欠费停电通知单、商户经常被创厉晟以线路巡查名义停电,甚至连疫情期间政府转供电电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也找不到人去落实。无论谁管理、我们不要求他比谁做的好,也不要求价格比谁低,只要过得去,别吵吵闹闹的,当然不要犯罪份子、黑社会来管最好

楼上说的对,非法行为应该立即制止,所谓的按程序走也得看具体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让道。

电费我们是交了,何来的欠电费?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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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1

我们小区的问题有这么多人关注,太高兴了。相信群众的力量

是的,希望能真正改善,电梯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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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相关领导关注与积极处理。世濠大厦由于物业管理混乱,人员鱼龙混杂,居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电梯时常坏、消防隐患大,电动车经常上楼道。由此导致物业租金及交易价格远不及周边,居民利益受损。非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合法正义主张理应得到支持。一味的走程序,等业委会选举出来再铲除非法物业,恐隐患重重,小疾不医成大病。我们无意介入物业管理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但是实实在在我们的利益在受损、供电局多次发欠费停电通知单、商户经常被创厉晟以线路巡查名义停电,甚至连疫情期间政府转供电电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也找不到人去落实。无论谁管理、我们不要求他比谁做的好,也不要求价格比谁低,只要过得去,别吵吵闹闹的,当然不要犯罪份子、黑社会来管最好

楼上说的对,非法行为应该立即制止,所谓的按程序走也得看具体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让道。

电费我们是交了,何来的欠电费?不解

不会是为了把水搅混后,好混水摸鱼多收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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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相关领导关注与积极处理。世濠大厦由于物业管理混乱,人员鱼龙混杂,居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电梯时常坏、消防隐患大,电动车经常上楼道。由此导致物业租金及交易价格远不及周边,居民利益受损。非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合法正义主张理应得到支持。一味的走程序,等业委会选举出来再铲除非法物业,恐隐患重重,小疾不医成大病。我们无意介入物业管理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但是实实在在我们的利益在受损、供电局多次发欠费停电通知单、商户经常被创厉晟以线路巡查名义停电,甚至连疫情期间政府转供电电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也找不到人去落实。无论谁管理、我们不要求他比谁做的好,也不要求价格比谁低,只要过得去,别吵吵闹闹的,当然不要犯罪份子、黑社会来管最好

楼上说的对,非法行为应该立即制止,所谓的按程序走也得看具体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让道。

电费我们是交了,何来的欠电费?不解

https://partners.sina.cn/html/uc/toutiao/article?docUrl=http%3A%2F%2Fk.sina.cn%2Farticle_1895096900_70f4e244020016bbs.html%3Fcre%3Dtianyi%26mod%3Ducpolitics%26loc%3D1%26r%3D0%26rfunc%3D93%26tj%3Dcxthirdparty_ucbatch%26tr%3D302%26from%3Dnews%26subch%3Donews&en_dataid=74cb600562db83ca331b3c41047008ddc19f9bc295e4bb315f155aabe1ecbe0b&wm=6079&pagetype=share

不会是这种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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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 00:25 |显示全部楼层
福田区水围银庄大厦的536户业主维权一样在度过艰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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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11:18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分局东门所均依法、依归处理警情及案件,如需报警、提供案件线索或投诉,可拨打110或东门所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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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17:14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对您的诉求回复如下:
    一、关于“现物业管理公司走了我们交的物业维修基金去哪查找”的问题。我街道咨询区基金中心了解到,世濠大厦于2019年3月份开始缴存业主所交的日常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明细,可咨询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物业专项资金部。
    二、关于“合法还是非法,异或是犯罪”的问题。物业管理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11月3日印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金得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罗住建〔2020〕150号)一文,对“金得利公司将其在世濠大厦的所属物业服务业务全部转交给创厉晟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物业市场正常秩序的破坏,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东门街道根据区住建局的指导意见,以张贴公示的方式转告小区业主。
    三、关于“街道办、住建局支持企业的不合法行为?” 的问题。据我街道现场了解,世濠大厦未实现水电抄表到户,所以水电费用是由物业代收统一缴交。每个月的21日至25日是缴交电费的时间节点,因2020年11月起,部分业主和租户认为现管物业主体不合法,存在着小部分业主不缴纳水电费的情况,致使物业管理处不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一)我街道就世濠大厦用电抄表到户的相关问题,去函供电部门。
    (二)我街道为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共组织9场相关工作活动,牵头筹备组召开3次会议。
    (三)每个月供电局都会小区内张贴《停电通知》,我街道每个月都需就该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发动业主和创厉晟物业定期缴交水电费,以确保小区不发生不稳定事件。
    四、关于“现在在管的物业公司(创厉晟)老板身份” 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查询结果,深圳市创厉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刘长海。如业主发现企业或个人有对小区居民实施人身伤害的,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公安派出所报案。
    五、关于“业委会选举不达比例、政府支持物业公司(创厉晟)坚持为我们服务到什么时候” 的问题。
启动世濠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以来,截止目前,我街道共组织9场相关工作活动,牵头筹备组召开3次会议,现阶段因首届业主委会成员推荐候选人人数不足,筹备组投票决定再发公告,待业主补充符合要求的推荐候选人后进入下一阶段: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
    物业条例第三十五条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符合性条件和禁止条件已经明确,因此在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资料有效性的审核工作阶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业主(产权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欠费证明”是依据物业条例执行的要求。
    六、关于“商业部分54元定价是怎么来的?” 的问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参考物价部门关于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同时,根据物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节规定,业主大会可以确认或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确定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平摊费用的收取标准。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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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对您的诉求回复如下:
    一、关于“现物业管理公司走了我们交的物业维修基金去哪查找”的问题。我街道咨询区基金中心了解到,世濠大厦于2019年3月份开始缴存业主所交的日常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明细,可咨询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物业专项资金部。
    二、关于“合法还是非法,异或是犯罪”的问题。物业管理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11月3日印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金得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罗住建〔2020〕150号)一文,对“金得利公司将其在世濠大厦的所属物业服务业务全部转交给创厉晟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物业市场正常秩序的破坏,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东门街道根据区住建局的指导意见,以张贴公示的方式转告小区业主。
    三、关于“街道办、住建局支持企业的不合法行为?” 的问题。据我街道现场了解,世濠大厦未实现水电抄表到户,所以水电费用是由物业代收统一缴交。每个月的21日至25日是缴交电费的时间节点,因2020年11月起,部分业主和租户认为现管物业主体不合法,存在着小部分业主不缴纳水电费的情况,致使物业管理处不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一)我街道就世濠大厦用电抄表到户的相关问题,去函供电部门。
    (二)我街道为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共组织9场相关工作活动,牵头筹备组召开3次会议。
    (三)每个月供电局都会小区内张贴《停电通知》,我街道每个月都需就该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发动业主和创厉晟物业定期缴交水电费,以确保小区不发生不稳定事件。
    四、关于“现在在管的物业公司(创厉晟)老板身份” 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查询结果,深圳市创厉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刘长海。如业主发现企业或个人有对小区居民实施人身伤害的,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公安派出所报案。
    五、关于“业委会选举不达比例、政府支持物业公司(创厉晟)坚持为我们服务到什么时候” 的问题。
启动世濠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以来,截止目前,我街道共组织9场相关工作活动,牵头筹备组召开3次会议,现阶段因首届业主委会成员推荐候选人人数不足,筹备组投票决定再发公告,待业主补充符合要求的推荐候选人后进入下一阶段: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
    物业条例第三十五条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符合性条件和禁止条件已经明确,因此在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资料有效性的审核工作阶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业主(产权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欠费证明”是依据物业条例执行的要求。
    六、关于“商业部分54元定价是怎么来的?” 的问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参考物价部门关于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同时,根据物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节规定,业主大会可以确认或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确定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平摊费用的收取标准。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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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励晟作为犯罪载体,侵占别人的物业是他,出租别人的物业是他,收别人物业收益也是他,管理也是他,然后由他来开不欠管理费的证明,请问这是什么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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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123条,物业管理费该怎么交,已经很明确了。住建局的红头文件也很清楚了,创励晟根本就没有资格管理世濠大厦,然后要受害者通过施暴者的证明来确认自己的合法地位,这个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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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水围银庄大厦的536户业主维权一样在度过艰难的过程!

福田不是居代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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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服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可以做这三件事:

1,成立业主微信群,联系业主进入微信群,并尽量要求业主们绑定“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
2,组织业主持续地反映问题。即便街道办暂时没有解决问题,但起码让街道办知道了小区存在这些问题。
3,加入深圳业委会群,阅读《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之后再谋划筹建业主委员会,或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成立微信群和持续反映物业服务的问题,未必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改善,但却是燎原的星星之火!

你说得对,世濠大厦的业主可以按这个方式来处理啊。

个人愚见楼上的1,2,3条建议是将被换的物业及政府都希望的方法。我国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最多70年,平均人均寿命75岁,按照《条例》完全符合条件情况下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也大约需要2年。被替换的物业,如果是开发商或者服务多年的老物业,在业委会成立的过程中稍加影响即导致《条例》中所谓的双过半无法达成。无法达成即无法更换,这样就构成了“保持现状”,保持现状是除大部分业主外各利益团体想要的结果,部分铁心更换老物业的业主肯定拒交管理费,依据《条例》这部分业主丧失了选为业委会成员的资格,如此下去换物业更是难上加难。我们小区世濠目前即是这样,总共200多户,开发商是一派,老物业是一派,第三世界的人们是一派,这样根本不能达到更换物业的比例,街道办、住建局主导此事估计只是明面上不承担懒政的责任而己。连业委会都成立不了,按照这个状况下去5年能解决问题都是烧高香,除非现在管物业主动退出,或者辖区的领导铁腕更换。
     业主聘请物业,无非是为了维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政府层面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稳定与政策好贯彻实施到位。两方的诉求与根本利益是不同的,这就根本上导致了政策的制定者是为了维护政府层面的利益,也就是所谓的公众利益。
       业主要更换物业,肯定是物业的服务不到位,靠物业协会?那是物业公司成立的联合组织,物业公司不交会费,他们都运行不下去。你将希望寄托他们身上还不如寄托政府身上,政府至少除了党纪国法外还要考虑点公信力。
      其实无论多少业主,多少派别,与业主利益相悖的任何行为都不应当获得支持。这其中的利益与诉求的合理范围是多少,除了业主需要有杆称外,还需要公权力来制定。以前都是有困难找警察,现在你看下,不是说每个警察都是足球冠军,至少他们会说,哪些他能管,哪些不能管,这叫权力清单,也叫职能清单,到业主身就叫需求或者利益清单。有了这个清单为标准,各个物业公司来称呗,他们觉悟高就少收点管理费多办点事,觉悟低就多收点钱少办点事,那业主觉得他们没有做到清单上的事情,亏了就换。

不,你误解我了。我所提议的行动,并不是取代你目前所做的。你依然可以做你现在所做的事,多条线同时进行。我只是强调建立微信群,组织团结业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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