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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ng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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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策] 难产的真的是业主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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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7-7 13:18 |只看该作者
最近 深圳南山xxx小区喝数月“粪水事件” 和 广州番禺xxx小区 喝多日“尸水事件”
已经充分暴露了整个物业行业长期处在没有有效监管和人民群众(业主)没有实时监督的现状!
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值得警醒和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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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1-7-7 15:18 |只看该作者
小区居民喝“粪水事件”:https://new.qq.com/rain/a/20210625A0A78R00
小区居民喝“尸水事件”:https://www.163.com/dy/article/GEA10PP00552C1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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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1-7-13 23:22 |只看该作者

名字决定服务

    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事关民生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现在即没有建立起来公益(非盈利)的物业服务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完全市场化竞争的物业服务体制!

    目前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并不是靠提供物业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合同)赢得市场;并不是靠物业服务质量和能力来赢得客户(服务对象--小区业主)满意;并没有靠规范公司治理(报表公开、审计)和从业人员专业资质(公开考核、评选)赢得与建立行业信誉。

     物业服务行业应该属于特殊的服务行业,必须建立更高准入门槛,更长效、有力的监管机制(必须包括服务对象来监督、评价机制),更严格的处罚、淘汰、征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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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1

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有黑社会背景,

是的,你观察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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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1-7-21 13:10 |只看该作者
谁定的破政策?要成立一个没有任何福利的业委会,还要有%20的业主签名,并交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还在双过半投票,才能成立完全没有考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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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不希望业务会搞的成,严重制约他们与物业合力捞钱。随便几个工程项目就可以把钱倒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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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dw 发表于 2021-6-27 13:33
是个物业管理公司能赚多少钱呢?怎么老是赶不走踢不动,花钱请大爷了吗? ...

我是康乐大厦业主。之前的物业有社区派的人当领导,业主倒欠物业的钱。赶走原物业后,新物业采用酬金制,一年时间,业委会账户余额百多万。现在街道社区又上手了,阻碍业委会换界,要代管业委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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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1-7-21 16:22 |只看该作者

谁定的破政策?要成立一个没有任何福利的业委会,还要有%20的业主签名,并交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还在双过半投票,才能成立完全没有考虑民意。

目前这个制定的政策《条例》,这根本没有考虑和征求物业服务对象(广大小区民众--业主)权益和意见,好像是为“利益共同体”定制的,特别是”居代业“制度!
根本就没有关于对物业公司有效约束和有力监督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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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1 16:24 |只看该作者
蔡恒1

cmdw 发表于 2021-6-27 13:33
是个物业管理公司能赚多少钱呢?怎么老是赶不走踢不动,花钱请大爷了吗? ...

我是康乐大厦业主。之前的物业有社区派的人当领导,业主倒欠物业的钱。赶走原物业后,新物业采用酬金制,一年时间,业委会账户余额百多万。现在街道社区又上手了,阻碍业委会换界,要代管业委会银行账户。

目前这个制定的政策《条例》,这根本没有考虑和征求物业服务对象(广大小区民众--业主)权益和意见,好像是为“利益共同体”定制的,特别是”居代业“制度!
根本就没有关于对物业公司有效约束和有力监督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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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1-7-21 17:42 |只看该作者
蔡恒1

基层单位不希望业务会搞的成,严重制约他们与物业合力捞钱。随便几个工程项目就可以把钱倒出去。

城市基层社区 物业服务做的 好不好?能不能 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能不能 真正打通城市基层内循环?! 事关广大民众 能不能安居乐业?!居住生活能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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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1-7-25 08:47 |只看该作者
蔡恒1

基层单位不希望业务会搞的成,严重制约他们与物业合力捞钱。随便几个工程项目就可以把钱倒出去。

有些街道办(社区)花人民群众(纳税人)的钱为辖区内配备“专业”律师,表面上是专门为各小区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
其实整天绞尽脑汁研究现有法规漏洞和打擦边球专为“利益共同体”服务,充当“利益共同体”的“中间人”“代言人”专门用此来对付人民群众(利用民众在筹备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过程中,不太懂专业法规知识,实施软暴力(“法律”恐吓),设计各种条款陷阱、套路,以便后面如果出现不利于“利益共同体”的局面时 可以随时有借口干涉、叫停、解散、拖延至换届再次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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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1-9-2 10:46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深圳论坛》近两年(仅部分) 深圳超过30个基层社区典型案例
=========================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0980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0843-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3913133-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7824-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8533-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8610-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7094-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767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507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6759-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32628-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3096-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5546-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53556-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48807-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4770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3851658-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32979-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58957-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36953-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37598-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18728-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58957-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3647845-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24394-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60458-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62086-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6346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62117-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84465-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64261-1-1.html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26886-1-2.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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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 11:22 |只看该作者
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约束物业的问题本身就是个谬论,业主花钱请的保姆还有得他胡来?社区、街道等没有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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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7 10:22 |只看该作者

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约束物业的问题本身就是个谬论,业主花钱请的保姆还有得他胡来?社区、街道等没有监管职责?

请问如何约束?
比如:
1.小区电梯20多年,要不要换?维修基金在住建局,没有业委会,社区或是街道办能帮你换电梯吗?
2.小区的停车场,业主的车不能进去,这个问题找社区或是街道办能解决吗?
3.电梯,停车场收的费用国家民曲法有明文规定属业主所有,钱用去哪了?
4.房子如果旧了,漏了,物业公司或是社区或是街道办会帮你修,但你得出钱,因为没有业委会你无法申请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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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1:33 |只看该作者

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约束物业的问题本身就是个谬论,业主花钱请的保姆还有得他胡来?社区、街道等没有监管职责?

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应该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对物业及小区事务监督的义务;也是居民参与小区共建、为社区民众服务的重要平台。街道办和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社区的直接管理部门,应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精神,大力宣传并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公正、公开、透明的推进做好各小区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相关工作,而不是相反(不作为、提高办事“门槛”)。 这就是街道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也应该是街道办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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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3 14:36 |只看该作者
把基层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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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3 15:49 |只看该作者
原本业主大会就应该通过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业主信息自动成立,成立业主大会应该是街道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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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3 16:26 |只看该作者
建一个或几个大群(微信群,如果小区够大),把大部分业主都召集到群里,通知大家绑定微信公众号,这是业委会该做的事,业主大会就算成立了。业委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一般是投票通过)来做事。但怎样拟定决议和怎样贯彻执行决议,却并不简单。尤其是有些部门条例法规面前阳奉阴违,并不配合协助业委会做事甚至阻挠,业委会没有把事情做到位,经常被不明就里的业主骂。业委会又要组织,又要学习,又要投入时间精力做事,又不被理解甚至挨骂,还要解释,也没有对等的劳动报酬......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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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1-9-23 16:27 |只看该作者
Censir1

我觉得现行全体业主投票的制度确实不太合理,尤其住户较多的大社区,很多事情都推不动,众口难调,不如以楼栋代表的形式进行代表表决。避免那些不愿担责、不愿发声又啥提议都不支持的业主影响大局,实时证明人多的地区就得用代表制度,才能高效快速决策。就如我国的人大制度。

这样做也有弊端,整个过程如果不能做到公开透明的话,民众意愿很容易(操作)“被代表了”!

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应该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对物业及小区事务监督的义务;也是居民参与小区共建、为社区民众服务的重要平台。街道办作为城市基层社区的直接管理部门,应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精神,大力宣传并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公正、公开、‘透明的推进做好各小区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相关工作。 这就是街道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也应该是街道办的本质工作!

建议将街道办辖区内各小区完成 “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情况,作为基层单位考核指标之一。

Censir3

控制好楼栋代表的比例就可以,不如每10户或20户选1位代表的比例,这样“代表”的人数就足够庞大,不容易被单一利益主体牵着走。

这个不是关键问题所在,必须由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是由谁来控制?以授权书形式进行?比列多少?怎样便于操作执行?

现在即使业主大会完成投票了,只要结果不利于不法利益集团,也会被随时干涉叫停(执行)了!
更不用说在选举过程中阻挠/破坏了!

物业管理行业法规急需顶层设计完善!
破解物业管理困局!化解全国城市基层社区重大风险隐患!

是的,我们小区选了业主代表,物业不断阻挠,好多业主代表都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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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1-10-15 11:31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很不错的建议@深圳住建局





关于当前物业管理困局的几点思考  2021-10-13 12:28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解决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主体权力的制度保障问题,使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能真正代表业主行使权力,比如:赋予收取和管理物业管理、车位管理等费用的权力,评估物业服务水平的权力,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权力,依法解除合同、清退物业公司的权力。


二是解决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甲乙双方身份不清晰的问题。目前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服务费用又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分别收取,甲乙不像甲方,乙方不像乙方,致使业主和物业公司都面临维权难的局面。从根本上讲,只有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大会掌握了钱袋子,才能成为真正的甲方,才能真正实现对物业公司的常态化监管。


三是解决正常收取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问题。钱的问题是根本问题,目前物业收费都保障不了,物业管理的问题很难根治,所以在督促业主缴费上必须要有更强的措施保障。


四是解决对业委会的常态化监管问题。业委会作为民选机构,理论上受业主代表大会和全体业主监督。但是在闭会期间,业主代表大会对业委会的监督就会出现空窗期,而业主个体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对业委会真正产生有效监督。从村(居)委会的经验来看,需要从机制和制度上完善对业委会的常态化监管。


通过分析,在理论上形成以下小区运转机制。
1.进一步深化业主自治,真正发挥业委会作用。全体业主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业委会在政治上接受小区党组织领导,经济上接受各级纪监部门监管。业委会负责处理小区物业管理事务,其中重大事项提交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大会表决后实施。赋予业主代表大会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权力。


2.进一步明确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甲乙双方身份,赋予业委会代收和管理物业管理、车位管理、公共资源租赁等费用的权力。业委会作为甲方,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物业服务合同,组织业主代表或第三方公司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根据物业公司服务时间和水平向其拔付(预拔)委托服务费用。


3.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预缴制度。鼓励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预缴物业管理费和车位管理费。简化程序,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的打包走法律程序纳入失信人名单。财政年度结束后,业委会在业主代表大会监督下核算物业管理、车位管理和公共资源租赁等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剩余部分返还业主或结转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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