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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策] 所谓“义工”,学校强制家长到学校做“义工”,这真的有法律依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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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为家长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上学“执勤”到8点多,上班基本会迟到,放学4点开始“执勤”,肯定要早退,能请假走开还好说,真有事走不开怎么办。

二是家长并不具备指挥交通、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相互之间也缺乏配合,该隔多久放人或放车,该先放哪个方向,完全没概念,车辆和人流疏导效果并不好。

三是家长并不具备执法权,如遇到乱停车接送小孩造成拥堵的、路口会车互不让行的,无权处置,别人可以不鸟你。

四是责任问题,路口交通是个高风险地点,如果家长“义工”在疏导交通过程中自己或导致他人发生意外,这个责任如何界定?不能说到现在没发生过就否认这种事情的可能性。

所以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做,外聘经过专业培训或授权的机构人员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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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8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否自愿,首先从胜任能力、责任划分上就存在重大问题,应该取消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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