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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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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致宝安福海街道办:如2018年3月以后旭飞A2-602出现我的居住登记记录,疑似涉嫌欺诈造假,请通知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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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21:39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建业的房若有人通过报失人口谋取得另一半产权,这很难!就是母女都失踪了,也还得这失踪方父母授权才能过户到法定继承人(或丈夫或儿女或父母),否则不可能过到户的!就是万一有本事通过非法造假并过户了,一旦失踪当事人出来维权并报警,获利的参与人则真正是构成犯罪了,数额巨大,不会少于十年监狱,且公安机关会冻结住房,法院会裁定产权过户是无效的,这等于自己掘墓深埋自己!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确实无必要这么紧张!
所谓家庭暴力,则真要有事实和证据,录音或录相,若无,也得有轻微伤以上的伤情,且有报警材料和相应伤情鉴定,有了上述这些,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外,还可向区妇委会求助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但首先得敢于面对!只有口头上威胁,且得有威胁的方式方法,有这些才有可能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包括被威胁方发生任何意外与对方有密不可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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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无名 发表于 2022-12-5 21:39
建业的房若有人通过报失人口谋取得另一半产权,这很难!就是母女都失踪了,也还得这失踪方父母授权才能过户 ...

这位金刚无名网友好似在说,坏人恶意报失踪后如要成功把受害人名下房产转移,是需要被失踪方的父母授权才能转得成,安慰我和妈妈不用害怕,对吧?这一点其实是更使我感到汗毛直竖。没有失踪就是没有失踪,就算是亲生父母也没权利授权警方把没有失踪的子女搞成失踪人口,更没权转移子女的房产财产或授权他方这样做。。。。。

2022年11月22日,在大洋徐忠警长联络我时,我问是不是有人报失踪,是报我,还是报我妈,还是报我外公,徐忠警长已告知我既不是报我妈失踪,也不是报我失踪,而是报我外公失踪。我也已向徐忠警长说明我、我妈和我外公都没有失踪。并于2022年11月21日寄信(EMS号1019796336033,已送达)给福海派出所负责人,同样说明了我、我妈和我外公都没有失踪。

2020年12月,我妈林*琴已向福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寄过EMS信件(EMS单号1015569026835,已送达),也已向福海派出所负责人寄过EMS信件(EMS单号1014873943935,已送达),这两封信中我妈都已说明在2018年第一季度后我妈自己的户口和居住地就都已不在福海,也说明自己既没失踪也没死亡。

现在就是高度疑似某法律“高人”之前一直在我爸身边迷惑教唆我爸去报我妈失踪死亡以抢房(估计此人当时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我妈的名下一半建业房产份额转到我爸名下,然后再把整个建业房产由我爸名下操作到此人自己名下),好像在多次被我和我妈揭穿后,又把黑手转移到我妈娘家人身上,手法一模一样的教唆迷惑我年迈的外婆去报我、我妈和我外公失踪以抢房呢,从我外婆平时聊天记录的迹像看,坏人可能会在房产财产得手后清理我外婆灭口(可能会引诱老人自杀或谋杀老人后伪造老人失踪或自杀的假像)。。。。我现在都不知道我那生死未卜的爸爸被搞到哪里了,真担心我外婆一旦在坏人面前失去利用价值后也会不知道哪里去了。。。

无名网友另一层意思好像是:因为恶意假报他人失踪后把其名下房产转走是重罪,要转移走受害者的名下房产也很难,所以要我们对正在发生的高度疑似为抢房产而恶意假报失踪的事不用紧张。这意思是说任其发生了,再让我们一对弱质母女雄纠纠气昂昂的去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就可以了吗?

我们已这么积极的向警方和各政府部门反映了情况,然后如果还会被人恶意假报失踪,那说明坏人的本事通天可以瞒着徐忠警长和其他警官,偷偷的潜入了警务系统把我们登记成失踪人口然后又偷偷的获取了既违背事实又违背法律规定的假失踪证明。坏人如果本事这么大连警方和政府部门都没辙,那让我们一对弱质母女看着别人去恶意报失踪抢走房产安静如鸡,然后再雄纠纠气昂昂的去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这行得通吗?!建议这位无名网友摸着良心问问自己。如果孤儿寡母能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我们也不至于看到很多高度疑似要报我们失踪以抢房产的迹像后向警方积极反映了,还通过种种渠道向警方向各部门向社会高声呐喊说我们既没失踪也没死亡,结果坏人还是很嚣张觉得有把握把我们失踪掉啊?我想起一个套路:坏人们手段高超把一桩巨额财产操作到手后,受害者十年维权百年追债,期间经历坏人们无数逼害暗杀,如果受害者真的命大还能活着继续下去,等了半生运气超好有人愿意为其主持公道,好不容易维权之路快要看到胜利果实了,骗局中的某个同伙还能超踫巧地转移其名下财产后死了,来个死无对证,然后所有的坏事就都是这个死掉的同伙做的了!至于最初被恶意失踪并抢走财产的人及其子孙后代耗尽一生精力维权,负债累累地付完巨额诉讼律师费,却只收获这么一个“安慰”:好碰巧只有死去的那个人罪大恶极,可以向其追责索回被转走的财产,但不幸的是被转走的财产房产大部份已不明去向,即便有部分真给受害者找到了下落,其持有者也会十分凑巧大都是善意相对人没有责任,对不对?!被抢财产追回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是吗?!这位无名网友,你是想号召我们奔向类似这样的“正义的结局”不必害怕被恶意假报失踪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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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3 08:56 |只看该作者
家庭纠纷还发上来让大家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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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维 发表于 2022-12-12 18:46
这位金刚无名网友好似在说,坏人恶意报失踪后如要成功把受害人名下房产转移,是需要被失踪方的父母授权才 ...

小心安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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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精神病叫被迫害妄想症!
能过户房产,必须有财产所有人继承遗嘱或法定继承人才行,父方母方的共同女儿,自然皆可持之有之!或谁有权得益最大,才是最带问号的!
你外公外婆,听起来年岁不少近乎老迈,天各一方,祖父祖母她俩愿意?还是有意为之,若因此有任何意外,良心何安?这是做子女该做的吗?若还阻止祖父祖母通话通迅,这实在造孽!人在做,天在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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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精神病叫被迫害妄想症!自己去品品!

能过户房产,必须有财产所有人继承遗嘱或法定继承人才行,父方母方的共同女儿,自然皆可持之有之!或谁有权得益最大,才是最带问号的!

你外公外婆,听起来年岁不少近乎老迈,天各一方,祖父祖母她俩愿意?还是有意为之,若因此有任何意外,良心何安?这是做子女该做的吗?若还阻止祖父祖母通话通迅,这实在造孽!人在做,天在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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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父亲给抚养费?这可是读大学快毕业参加工作了,这么单纯,生在这复杂关系中,说容易?是不可能的,要有安全理念,懂得自我得保护,才能保护你妈及外祖父外祖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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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维 发表于 2022-12-12 18:46
这位金刚无名网友好似在说,坏人恶意报失踪后如要成功把受害人名下房产转移,是需要被失踪方的父母授权才 ...

现在你父亲给抚养费?这可是读大学快毕业参加工作了,这么单纯,生在这复杂关系中,说容易?是不可能的,要有安全理念,懂得自我得保护,才能保护你妈及外祖父外祖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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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报失人口失踪式年后,经当地法院判决,确认人口己失踪,其夫妻另一方就有权处理失踪人口财产,包括房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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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报失踪人口式年后,经法院判决确认为失踪人员后,其夫妻另一方就有权处置失踪方的财产,包括房产!不知你爸会不会这样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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