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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乘风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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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请严加核实,别让坏人用与事实不符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居住证明操纵案件管辖权骗取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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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11:34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想同你打官司的人找不到你的确定住宅,只能这样做了,这也是技术性操作。总不能找不到你官司就不用打吧,你可主动同相关人员告知你的地址

如果用虚假和违背事实的证件资料就能立案,那么太可怕了,想去什么法院起诉别人,就给别人伪造个假身份证或假户口本或搞个虚假居住登记,然后就能得逞

不能说虚假材料,只是没有更新的材料,或人家不知有变化了

人家是谁啊?2018年3月我的户口可就迁走了!2018年2月我可就手机短信向网格员报停在深圳的居住登记,之后还到社区工作站现场报停,社区工作人员当着我的面告诉我已经停掉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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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20:08 |只看该作者
啥意思?是不是有人想和你打官司,但是特意选择福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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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明确已经很长时间既没有在旭飞A2-602居住,也没有在建业405居住。旭飞A2-602自今年5月起,就被我女儿(现业主)租给了一户人家,租期到2021年4月,共一年,所以,不仅我不可能在旭飞A2-602居住,就连我女儿自己也在房子出租后也就没在那里居住了!今年4月底旭飞A2-602出租时, 旭飞管理处让我女儿把租房人带过去上交租赁合同复印件进行登记,然后停了我女儿手上的三张业主门禁卡, 并给租房人重办了租赁门禁卡。

我没有在旭飞A2-602房居住的事实众所周知,我女儿作为602房的房东知道,目前租住在那里的人知道,旭飞花园管理处在4月底给现租房人办手续时已知道,所在社区在我报停居住登记时早知道,就连孙*斌,我也已多次短信告知他我早就没有在那里定居,如果还有人肆无忌惮为了操纵管辖权,为我量身定做花钱在大街上买了个旭飞A2-602的居住证明,那可真是够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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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陆我的微法院,没有查到有人起诉;查了粤公正,也没见到我的案件。也没接到法院通知。

可能是福田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审核严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立案资料无法摸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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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宝安福海街道办:如2018年3月以后旭飞A2-602出现我的居住登记记录,疑似涉嫌欺诈造假,请通知我报警

致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新田社区负责人:

本人林丽*,身份证号码44052519740220****, 因近年疑似有人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以前在深圳的居住记录进行造假,现对本人过去在福海大洋田旭飞花园A2栋602房的居住记录澄清如下:本人2018年2月离开宝安福海(前福永)到别的城市,离开时已向所在社区福海新田社区的大洋田网格员报停了居住登记,同时到大洋田工作站现场也进行报停。

所以,自2018年3月起,如福海大洋田旭飞花园A2栋602这个地址再出现了我的居住登记,那么明显是与事实不符的,高度疑似存在造假欺诈,请马上通知我报警处理,联系电话是18118733843.

如以后又有人持我的身份证或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在旭飞花园A2栋602做居住登记,也同样高度疑似涉嫌欺诈造假,也请务必先致电18118733843进行核实,以便我及时发现异常并报警。

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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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宝安福海街道办:如2018年3月以后旭飞A2-602出现我的居住登记记录,疑似涉嫌欺诈造假,请通知我报警

致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新田社区负责人:

本人林丽*,身份证号码44052519740220****, 因近年疑似有人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以前在深圳的居住记录进行造假,现对本人过去在福海大洋田旭飞花园A2栋602房的居住记录澄清如下:本人2018年2月离开宝安福海(前福永)到别的城市,离开时已向所在社区福海新田社区的大洋田网格员报停了居住登记,同时到大洋田工作站现场也进行报停。

所以,自2018年3月起,如福海大洋田旭飞花园A2栋602这个地址再出现了我的居住登记,那么明显是与事实不符的,高度疑似存在造假欺诈,请马上通知我报警处理,联系电话是18118733843.

如以后又有人持我的身份证或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在旭飞花园A2栋602做居住登记,也同样高度疑似涉嫌欺诈造假,也请务必先致电18118733843进行核实,以便我及时发现异常并报警。

致礼!




备注:

1、我2010年至2018年2月居住于旭飞花园A2栋602房 那里负责居住登记的网格员为吴柳丹,我在2018年2月5日向吴柳丹打电话报停居住登记后,还发了手机短信予以确认(见以下手机短信截图),7日我回去给父亲送年货,就打电话问网格员停了没,网格员询问了一些情况后大致意思说她在忙但忙完就会去帮我停掉(我保留了电话录音)。我怕她还会忘记,当天下午就到新田社区的大洋田工作站去问已经停了没有,工作人员是一位女士和一位男士,男士自我介绍说是站长,他们明明白白告诉我已停掉了的(我保留了当时的现场录音)。如贵处对我于2018年2月报停居住登记一事有疑惑,可找这些相关人员去核实,如需我出示当时的电话录音和现场录音,我也随时可以出示。

2、非常明确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旭飞A2-602定居,更别说旭飞A2-602自今年5月起,就被我女儿(现业主)租给了一户人家,租期到2021年4月,共一年,所以我是不可能在旭飞A2-602定居的!今年4月底旭飞A2-602出租时, 旭飞花园管理处让我女儿把租房人带过去上交租赁合同复印件进行登记,然后停了我女儿手上的三张业主门禁卡, 并给租房人重办了租赁门禁卡。所以,我没有在旭飞A2-602房定居的事实众所周知,我女儿作为602房的房东知道,目前租住在那里的人知道,旭飞花园管理处在4月底给现租房人办手续时已知道,所在社区在我报停居住登记时早知道。贵处如需对我以上所述事实进行核实,也可以上门找现在租住于旭飞A2-602的人员或该房业主(我女儿)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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