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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影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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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今天骑自行车,被罚了——交通部门、路政部门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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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06:57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来了都是深圳人,二轮屌丝不欢迎。禁摩限电让你疼,四轮小车大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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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23:14 |只看该作者
看我曾发过的帖.我在绿道上骑车,被拦罚款.申诉后,看罚单,上面写着我是走的机动车道.找谁说理去.MD回复说道上有清晰的标识.几个月过去了,路还是那条路,标识只是写在纸上.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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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8 10:55 |只看该作者
这个段时间整个深圳市都在查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大概已经有十多万人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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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8 16:09 |只看该作者
把自行车电动车赶上人行道上,这得有多坏的心思、多蠢的脑袋才能做的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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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0-11-16 13:45
深南大道、红荔路建设时,就建有独立的非机动车道的,政府改造时把它取消了,改成机动车道,开历史的倒车, ...

这也是我发帖的目的,现在机动车越来越多,感觉目前的建设还是以机动车的权益为先。希望能够推动些什么,为非机动车道争取到独立的路权。现在粗暴的画两条线的做法真的是贻笑大方?中心区还好,除了中心区以外的地方,好多路的地板还是破破烂烂、坑坑洼洼,上下没有衔接,如果能整体的提升和完善就最好了

不指望能恢复原来的非机动车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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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拉锁 发表于 2020-11-17 23:14
看我曾发过的帖.我在绿道上骑车,被拦罚款.申诉后,看罚单,上面写着我是走的机动车道.找谁说理去.MD回复说道 ...

晕 真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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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cdoor 发表于 2020-11-18 16:09
把自行车电动车赶上人行道上,这得有多坏的心思、多蠢的脑袋才能做的出来呀! ...

我走在人行道上 也是心惊肉跳 害怕有电动车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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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tyh 发表于 2020-11-18 21:55
不指望能恢复原来的非机动车道了

念想还是要有的。。我是真不愿意开车,就喜欢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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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渔民 发表于 2020-11-18 10:55
这个段时间整个深圳市都在查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大概已经有十多万人被查了。 ...

那天 交警蜀黍和我说 最近是专项整治。我说你们查不完的。。违法成本低,太常见了。。而且,你路没修好,大家不愿意、不配合守规矩啊!就像草坪上如果老有条beaten track,就说明大家需要这样的捷径,你得把草坪上这块搞出一条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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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1618 发表于 2020-11-14 22:17
在全国来说,深圳的人行道算的是很好,只是关内,关外进展不一致,要加快速度。如果有人行道,你走机动车道 ...

??多出去走走吧,其他二线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规划的好太多,起码是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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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楼主说的这样,我之前一直开车,很不理解为什么连自行车都要上机动车道,后来自己骑车散步才知道那种感觉,实在没地方骑,不是人行道坑洼就是突然有个断头,我说的是红山到北站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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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炉s鹅 发表于 2020-11-19 08:50
真的是楼主说的这样,我之前一直开车,很不理解为什么连自行车都要上机动车道,后来自己骑车散步才知道那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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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09: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总结得很好,顶一下!
这个帖子怎么没有相关部门来回应一下?

以前只开车没骑车,也是对所有电动车走机动车道的行为深恶痛绝
9月份买了个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深切感受到了骑行者的痛苦,楼主已经列举了各种情况,我就不再赘言了
深圳的非机动车违规行为,最最主要的原因是非机动车道的不健全,如果非机动车道完善了,那么违规的就只有一小部分人了,不会像现在那么多,那个时候交警怎么罚都不为过
但是在非机动车道缺失的情况下,罚就很不合理了,你ZF工作不足在先,凭什么因为自己工作的缺陷去惩罚普通市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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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准备交罚款,突然较上真了,如下:
一、单子上列明的条例,没有一个有对“非机动车道”做出定义。
见图1,罚单上说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滴57、89条,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我特意去摘取了相关条例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57条说的是,我可以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车行道上靠右行驶(骑行)。
有人要说:非机动车道就是人行道!
那请宁继续往下看。

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五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醉酒驾驶或者驾驭的;
(三)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四)进入高速公路的;
(五)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的;
(六)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九)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九)明明白白地说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宁和我说非机动车道就是人行道?那宁这是质疑制定条例相关部门的智商是吧,宁怎么能这样!(手动狗头

2、从相关条例来说,“非机动车道”并非“人行道”,这是两个概念
除了上一点中《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的(九)里,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做了区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也就是说,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是两条道!
再回到我的第一个观点,我有错么,我靠右骑行的,罚我无根无据,请继续往下看。
综上,在只有地上无自行车标识的人行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我靠右在车行道上走并没有违规。
(更何况我是之前被机动车占道被挤下去的、然后一路坑洼没有衔接的机会回到人行道上)
只是平时我个人出于个人人身安全的角度,我选择在地上画了自行车的道上,或者如果地上没有标记,我就在人行道上骑行,对我来说比较安全。
口岸医院门口那些所谓的人行道上,一来宽度窄、带坡度、上上下下,不仅颠屁股,我还怕摔。二来那条路经常被机动车占道停车、快递堆放,咋就没人管?三来,那条路基本上很少机动车经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我被机动车挤下了人行道、且在条例允许的范围内靠右行驶,何错之有?

由于我个人能力有限,恳请有关部门帮我找到“深圳交通规则规定单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走在人行道”的条例,谢谢

第二点:既有的就一定正确吗?


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出来协助解答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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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准备交罚款,突然较上真了,如下:
一、单子上列明的条例,没有一个有对“非机动车道”做出定义。
见图1,罚单上说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滴57、89条,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我特意去摘取了相关条例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57条说的是,我可以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车行道上靠右行驶(骑行)。
有人要说:非机动车道就是人行道!
那请宁继续往下看。

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五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醉酒驾驶或者驾驭的;
(三)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四)进入高速公路的;
(五)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的;
(六)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九)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九)明明白白地说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宁和我说非机动车道就是人行道?那宁这是质疑制定条例相关部门的智商是吧,宁怎么能这样!(手动狗头

2、从相关条例来说,“非机动车道”并非“人行道”,这是两个概念
除了上一点中《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的(九)里,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做了区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也就是说,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是两条道!
再回到我的第一个观点,我有错么,我靠右骑行的,罚我无根无据,请继续往下看。
综上,在只有地上无自行车标识的人行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我靠右在车行道上走并没有违规。
(更何况我是之前被机动车占道被挤下去的、然后一路坑洼没有衔接的机会回到人行道上)
只是平时我个人出于个人人身安全的角度,我选择在地上画了自行车的道上,或者如果地上没有标记,我就在人行道上骑行,对我来说比较安全。
口岸医院门口那些所谓的人行道上,一来宽度窄、带坡度、上上下下,不仅颠屁股,我还怕摔。二来那条路经常被机动车占道停车、快递堆放,咋就没人管?三来,那条路基本上很少机动车经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我被机动车挤下了人行道、且在条例允许的范围内靠右行驶,何错之有?

由于我个人能力有限,恳请有关部门帮我找到“深圳交通规则规定单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走在人行道”的条例,谢谢

第二点:既有的就一定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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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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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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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15:09 |只看该作者
火影挖掘机 发表于 2020-11-19 12:24
我今天准备交罚款,突然较上真了,如下:
一、单子上列明的条例,没有一个有对“非机动车道”做出定义。
见 ...

支持较真
不过较真的时间成本可能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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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必须顶,楼主说出很多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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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16:02 |只看该作者
龙岗中心城附近的自行车道还是不错的

是这样的设计

机动车道——绿化带——自行车道——绿化带——人行道

问题就是没有全面铺开,距离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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