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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0网上咨询福田区住建局:标题:请问福田区人才房分布中心化,公租房偏远化是否有政策依据。
详细内容:领导好!据福田区公布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信息以及实际现象,福田区内或邻近区域的保障性房源都作为人才房,而石岩、观澜等偏远区域的房源就作为公祖房。福田区土地资源紧张是事实,但人才房、公租房都是安居工程、民生工程,为何分布如此不公,请问如此分布的政策依据依据是什么?作为福田户籍和常住福田居民,小孩上学都在福田,公租房却均分布在几十公里外,领导们能否设身处地为百姓考虑一下,只期望人才房、公租房能均衡分布。2020/9/15 福田区住建局回复如下:
您好!由于福田辖区内土地及住房资源紧缺,福田区筹集的人才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大多位于原特区外,少量辖区内的房源由于数量较少,且多数属于租赁房源,非政府产权,租赁期限等不够稳定,租金也相对较高,不适合面向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轮候库家庭配租,且深圳市住房保障及人才安居政策实行人才优先原则,因此数量较少的辖区内房源主要面向在福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端人才及产业人才配租。今后福田区将努力争取筹集到更多优质房源面向轮候库家庭及人才配租,同时不断加大力度协调现有位置相对偏远房源的公共交通发展及生活配套建设,不断提升福田区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的宜居度,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以上回复。
1.附图,这些房源量也并不少,并且位置基本都在福田区内,全部作为“人才房”;
2.辖区内的公租房价格也就30元/平米,50平米的房子价格也才1500左右,随便在城中村个单间(20-30平米)也要1500元吧,怎么就“租金高,不适合中低收入轮候家庭”了;
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一条: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四条: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
哪条规定“以人才优先为原则”了。再说,难道“人才优先”就是人才房优先在区内吗,这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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