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698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东门北路2081号17栋屋顶漏水问题的求助信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主帖
发表于 2020-8-6 15:35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W! o9 Z1 N0 }2 S  |; ?/ p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6日下午15时27分致电您,与您沟通明日上午9点。前来我办了解情况后,我办将为您搭建平台,协商沟通处理楼顶漏水相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
发表于 2020-8-10 09:42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1 ]# p' m8 N6 S, S9 G, T5 D
   您好,我办于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约见您,据您反馈因区住建局单位下发的项目,由施工队负责修缮墙体,导致天台出现裂缝,黑斑等现象。您认为直接责任属于区住建局,并提供相关责任部门电话,我办于当日上午10时许致电区住建局、新东升物业及施工单位。区住建局反馈当时事发项目范畴不属于天台,天台隔热层破坏为自然老化现象,不属于人为破坏,其给出以下四点解决方案:1、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使用本体维修金对天台墙体进行修复;2、向街道申请民生微实事工程进行修复;3、等区住建局下次整体修缮项目对天台进行修复,但时间不予肯定;4、建议其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其纠纷。并表示自己并不是责任主体,且不愿意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拒绝调解,调解组织不得强制调解,我办建议您采取区住建局提供的四种方案依法维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