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02| 6
|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平台与车辆实际证件表述矛盾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平台与车辆证件表述冲突
|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 |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 |
1.所购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且机动车销售开票日期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2.所购车辆应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5批)及以前批次的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文件要求以上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