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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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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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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18:03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至今一直没有收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关于收地补偿的回复!请正面回答当事小区业主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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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请正面回复为什么无偿收地?!不谈赔偿!违反深圳市土地回收条例的规定!

欢迎论坛各朋友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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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面回复!答非所问!要知道你们代表的是政府!你们的行为会让政府形象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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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次序大家都应该遵守!政府部门尤其应该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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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22:26 |只看该作者

iaofan1122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你难道不知什么是商品房?你难道不知什么是红本房产证?你难道不知什么是公用部分?你难道不知什么是公摊面积?这些都不知道的?


支持xiaofan11221兄掷地有声,有理有据的问政!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主管部门或可考虑认真回答这5个问题。
支持xiaofan11221兄!
支持被不合理侵占土地和消防通道的业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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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Elko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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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部门不要成为矛盾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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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政府两个问题第一:不管你收地原因多么合理,你收地手段如何做得天衣无缝,你收地前我祥和花园二期被莲塘小学占用土地为我小区的合法住宅建设用地,这点还需要证明吗?第二:既然你收的是一块合法用地,查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法,地方法,收地补偿这个环节能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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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深圳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10条,都明确规定对当事人要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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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规和深圳市条例都可以不遵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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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书育人,教给他们正确的世界观,可就在莲塘小学用地本身这件事情上,现在这个状态,我们又将以怎样的世界观教给我们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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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也没啥用,得不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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