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楼主: 高飞蚊

莲塘祥和花园二期小区的公用土地和消防通道长期被莲塘小学占用!我们还能怎么合法维权!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0-7-12 18:42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小老伯姓都是弱势群体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土地征收无小事,尤其是一线城市寸土寸金,房子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命,现在国土局通过一纸低风险的评估报告想无偿的把老百姓的命给夺走,你觉得老百姓会这么轻易的答应吗?面对168户业主的投诉及问政至今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答,你们还觉得这是低风险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再私人土地上为所欲为是什么行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2Rank: 12Rank: 12

参加活动: 8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0-7-16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你收地,按《深圳土地征用与回收条例》的24条收,那为什么不为按《深圳土地征用与回收条例》的第五,七,十条的条例对权益人进行补偿。


支持xiaofan11221兄所说的:按《深圳土地征用与回收条例》的第五,七,十条的条例对权益人进行补偿。
一切都应依法行政,尤其是涉及到人民重大切身利益问题。
支持支持xiaofan11221兄!
支持提出有理述求的业主们!继续合理合法维权!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谢谢Elko的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这个帖子发了这么久,也没看到当官的有人站出来为百姓说句公道话,做一点实事,这么明显的狭窄通道不用到现场看,都明白消防是过不了验收的,当初是怎么办的验收,占用二十年,也有个归还的时间,结果最后不还还直接拿走了,不顾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官员不仅不作为,还不违规操作怎么办?!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高飞蚊 发表于 2020-7-18 14:18
官员不仅不作为,还不违规操作怎么办?!

写错了,更正一下:官员不仅不作为,还违规操作怎么办?!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0-7-22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确认祥和花园二期全体业主对现莲塘小学地块中原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的共有权利,排除对共有物权的妨害并返还,按照已批准的建筑规划许可,督促开发商完成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发表于 2020-7-22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百姓坐等有实际意义的处理结果,不要那么官方的陈述回复没用的垃圾信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请国土局也尊重一下自己画的红线好吗?!说改就改,土地说收就收,你们不觉得很儿戏吗?考虑过花钱买房的老百姓内心的心理阴影面积吗?!什么是赔偿?!你们也去了解一下好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有关人员,規划里没有消防通道,你的规划没有问题吗?收地没有补偿,不算违规吗?不算违法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请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你代表的是国家形象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不可思议,正常的投诉帖也被关闭!只会引发更激烈的反弹!民意只能疏导,越压制反弹越高!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收走土地的时候有没有想一下被侵占土地的当事小区业主的权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深圳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10条,都明确规定对当事人要进行补偿。
20200728_13423514_1595905227442.jpg

20200728_13423514_1595905227557.jpg

20200728_13423514_1595905227736.jpg

20200728_13423514_1595905227645.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