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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ILL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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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福田教育局:能否把莲花中学所有在校学生在福田区“实际居住”?做不到就不要继续作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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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5-26 10:12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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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中学的在校学生半数以上都住在龙华区和坂田!按照“实际居住”的政策,他们都应该搬回福田区“实际居住”!
如果做不到,就不要继续作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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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5-26 10:14 |显示全部楼层
搞“实际居住”政策,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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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5-26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继续作假,不如恢复已经实行二十多年的“深圳户籍地址+租赁合同”的学位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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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0-5-26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这个和在校生有毛关系阿,你不给入校之后,父母有钱了,在其他地方买房子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别扯以前的东西。

搞“实际居住”政策,只管入学前,通过“实际居住”得到学位;而不管得到学位后马上搬走,不再“实际居住”了,就要撤销学位。
你是这个意思吗?这种“实际居住”不是作假吗?这就是骗取学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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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5-26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这个和在校生有毛关系阿,你不给入校之后,父母有钱了,在其他地方买房子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别扯以前的东西。

在校生的学位是通过“实际居住”取得的,也要在“实际居住”失效后撤销!不能只管入学前,不管入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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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5-26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这个和在校生有毛关系阿,你不给入校之后,父母有钱了,在其他地方买房子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别扯以前的东西。

搞“实际居住”政策,要监控从入学前申请学位、获得学位、入学、在校学习,直到毕业。
如果做不到“实际居住”,就是玩假的,是骗取学位的行为。证明“实际居住”行不通,要立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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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5-26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这个和在校生有毛关系阿,你不给入校之后,父母有钱了,在其他地方买房子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别扯以前的东西。

搞“实际居住”政策,要监控从入学前申请学位、获得学位、入学、在校学习,直到毕业。
如果做不到“实际居住”,就是玩假的,是骗取学位的行为。证明“实际居住”行不通,要立即废止!

szotto3

看来你对申请学位的所谓实际居住有误解了。按你的说法,买房了就应该转学。不管新买的那里有没有学位能不能上吗?

旧业主卖房后,占用的学位必须释放!如果没有释放,新业主就不能申请学位。这就是租赁合同的功能!
如果学位被租户占用,房子买卖不破合约!
深圳而是多年来,一直如此!难道搞“实际居住”就是为了推翻之前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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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5-26 12:48 |显示全部楼层
szotto1

这个和在校生有毛关系阿,你不给入校之后,父母有钱了,在其他地方买房子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别扯以前的东西。

初中只有三年,还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初中学生有多老,有多新!
今天发生的事,明天就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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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0-5-27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深圳教育局学习《义务教育法》,废除“以房为本”的学位积分政策,纠正福田区以“实际居住”为名,不让深户无房儿童在户籍所在地上学的错误!保障深圳户籍无房儿童的义务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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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0-5-27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福田区不让深户无房儿童在户籍所在地上学,涉嫌违法!)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非深户儿童可以在深圳上学,但是,并不是”就近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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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0-5-27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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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0-5-27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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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0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福田区教育局:一周过去了,“实际居住”在龙华和坂田的莲花中学在校学生,有几个搬回到福田区“实际居住”?何时才能全部搬回福田区“实际居住”?能否制定一个搬回福田区“实际居住”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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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福田区教育局:“实际居住”在龙华和坂田的莲花中学在校学生,何时要求他们搬回福田区“实际居住”?这种可能性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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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09:07 |显示全部楼层
搞所谓的“实际居住”政策,太假了!

呼吁尽快拨乱反正,恢复实行二十多年的“户籍所在地+租赁合同”的学位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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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居住”管理的对象就是流入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但是,对于深圳本地户籍人员并不适用.

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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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4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居住”管理的对象就是流入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但是,对于深圳本地户籍人员并不适用.

用“实际居住”管理的对象就是流入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非常正确!

用“实际居住”管理深圳本地户籍人员非常不恰当!否则,为何取消深圳户口,统一办理深圳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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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8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ssosso1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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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大的深圳还搞实际居住,真行!

义务教育法规定首先应该保证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你管人家住哪儿呢,住北京,每天能往返深圳,那是人家的本事。

BYD2

为何新生入学搞“实际居住”政策来分配学位?为何学生分配学位后就不搞“实际居住”政策了?
深圳哪个学校的在校学生能够“实际居住”在学区房内?

醉翁之意不在酒!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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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6-10 07:24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莲花中学那么多在校学生没有“核实实际居住”在福田区?既然目前的在校学生不“核实实际居住”,为何要对入学新生“核实实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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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居住”管理的对象就是流入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但是,对于深圳本地户籍人员并不适用.

用“实际居住”管理的对象就是流入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非常正确!

用“实际居住”管理深圳本地户籍人员非常不恰当!否则,为何取消深圳户口,统一办理深圳暂住证?

简单点说吧,如果不查实际居住,优质学区范围内一个三十平的房子在被人买入并登记户口地址后,就能上学的话,那这种小面积的房子价格得上天,从而联动片区内其他房价。

小面积房子不宜居,但有学位,就容易被炒作。这是为了抑制房价。

先不管学区房大小,现在莲花中学很多在校学生都没有“实际居住”在福田区!为何不对目前的在校学生“核实实际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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