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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东门雅园北座裙楼消防问题细则,请进来看看(罗湖区东门街道办、罗湖区规土监察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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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9 15:15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区消防大队 发表于 2020-4-29 12:23
东门雅园北座是商住楼,不属于商业服务网点。整栋楼建设都有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二楼市场也已过审。 ...

该小区不是商住楼,是带有底商的住宅楼。这个回复不符合实情。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2.1.4条,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条文说明更明确“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由此可知:
1 仅限于住宅建筑的首层和二层。故位于其他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如宿舍、公寓)或公共建筑(如商店、旅馆)首层和二层者,可否套用相关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应首先取得消防审批部门的同意。
2.至于沿街独立建造的二层小型营业性用房(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分隔规定),因其上方无住宅楼层,故不存在住宅与商业部分在火灾时相互殃及的问题,即其火灾的危害性低于商业服务网点,故可按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建规》第5.1.1条条文说明)
同理,商业服务网点沿住宅主体两侧或前后向外延伸的部分,也应适应。
请消防大队回复我们小区属于什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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