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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hhh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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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东门雅园北座裙楼消防问题细则,请进来看看(罗湖区东门街道办、罗湖区规土监察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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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4-29 10:51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大消防隐患,重大消防漏洞!一定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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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2.1.4条,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条文说明更明确“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由此可知:
1 仅限于住宅建筑的首层和二层。故位于其他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如宿舍、公寓)或公共建筑(如商店、旅馆)首层和二层者,可否套用相关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应首先取得消防审批部门的同意。
2.至于沿街独立建造的二层小型营业性用房(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分隔规定),因其上方无住宅楼层,故不存在住宅与商业部分在火灾时相互殃及的问题,即其火灾的危害性低于商业服务网点,故可按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建规》第5.1.1条条文说明)
同理,商业服务网点沿住宅主体两侧或前后向外延伸的部分,也应适应。
请消防大队回复我们小区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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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街道需不需要我们每天上传每天营业情况?如果需要可以给来给时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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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防回复我们非商业网点,我想我们楼上是住宅,请问我们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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