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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mabu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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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龙华区住建局,观城苑之冤与“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不可再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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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20-4-1 10:13 |只看该作者

simabuping 发表于 2020-3-24 15:57
实锤在这里啦!请看下面的图片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我们都已经入住一年了?谁给我们交的房租?可笑!

或许你可能会收到有相关部门会告诉你:“为了充分为你们承租人着想,为了充分保证你们的权益,特放宽政策允许你们在目前系统已经显示入住的情况下不用你们交房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承租人是不是还要感恩相关部门对我们的宽容和恩赐呢?
这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呢?
系统已经入住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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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3:48 |只看该作者

helanliu05 发表于 2020-3-17 08:17
正如楼主所述:观城苑的基本配套情况不明朗,观城苑租金与周边情况成为龙华区之最不协调,观城苑的配租模式 ...

在龙华公租房配租这一块官域里,我们还看不到权利的笼子,只看到权利的翅膀在自由自在地翱翔。相关部门这是要在我大龙华龙舞出的华章中、在刀尖上跳舞呀!
20200328_13389429_1585328412553.jpg

龙舞华章,相关部门在“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一刀切”的刀尖上舞蹈,飞舞出的章节并不华丽,飞舞的章法很民间业余。相关部门这个民间业余可并不是要接地气,而是相关部门在观城苑配租工作中的多重高姿态早已将他们自己抬高到离地三尺的地方啦! 系统已经入住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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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签了合同12月入住,从签合同当天系统已显示入住了,其他的福利也因为这不能享有了,怎么解释?龙华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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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22:44 |只看该作者
vv/d1

明明签了合同12月入住,从签合同当天系统已显示入住了,其他的福利也因为这不能享有了,怎么解释?龙华住建局?

        官方给出的解释只会是轻描淡写和复制粘贴,究其真正的“内幕”,便是“相关部门的局部权利被没有被关在笼子里”、“权利在无监管下的无限滥用”!
        合同退出轮候库条款并不等同于授权给住建局在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条款
        观城苑承租家庭尚未交付保证金,所有承租家庭尚未有在观城苑交纳租金的记录,观城苑承租人并未与住建局签订自选房之日起即刻开始的“系统已入住,且自选房之日起开始算起的租赁起止日期”的“补充协议”,因为该“补充协议”是要在交付保证金之后承租家庭才签字按手印的。
        相关部门尝试偷换概念、错把合同中的退出轮候库条款单方面默认完全等同于承租人授权给住建局可以在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而并未组织承租人签署“关于系统暂时先显示选房当日已入住且从选房当日算起的租期三年”等补充协议。同时,该“已入住”的信息是官方隐秘、未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却并非是作为住建系统工作人员个人的备案存档的文本,而是在观城苑承租人目前的民生方面已被相关部门公开作为“已入住的”依据来对观城苑承租家庭进行着各方面的定性。这似乎是在尚未签订补充协议前已强行代表民意、提前替观城苑承租家庭代签了一份“临时补充协议”。
        而同时,相关部门自认为他们有这个权利可以在不用知会承租人、不用组织承租人签这个"临时补充协议”,可以直接拿观城苑承租人的签字和手指印去移植挪用到其它事宜上,可以在选房后自行在系统信息上先做“假账”,等后续真正签补充协议后再将“账目”默默更新,这已经是在对行政权利的监管机制的严重挑衅!
        这就造成了在上述自选房后到实际入住之间的“空白A地带”的观城苑承租人的签字授权被偷换概念般违规挪用到其它事项中的“不白之冤”。
        相关部门如此行事,这很可怕!
       龙舞华章,相关部门在“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一刀切”的刀尖上舞蹈,飞舞出的章节并不华丽,飞舞的章法很民间业余。相关部门这个民间业余可并不是要接地气,而是相关部门在观城苑配租工作中的多重高姿态早已将他们自己抬高到离地三尺的地方啦!
       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罔顾事实、“瞒天过海”?这是在想要瞒着谁呢?瞒着承租人?还是瞒着上级主管?还是瞒着广大公众?还是要瞒着“老天爷”?是谁给的龙华区住建局自认为的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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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20:50 |只看该作者

        官方给出的解释只会是轻描淡写和复制粘贴,究其真正的“内幕”,便是“相关部门的局部权利被没有被关在笼子里”、“权利在无监管下的无限滥用”!
        合同退出轮候库条款并不等同于授权给住建局在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条款
        观城苑承租家庭尚未交付保证金,所有承租家庭尚未有在观城苑交纳租金的记录,观城苑承租人并未与住建局签订自选房之日起即刻开始的“系统已入住,且自选房之日起开始算起的租赁起止日期”的“补充协议”,因为该“补充协议”是要在交付保证金之后承租家庭才签字按手印的。
        相关部门尝试偷换概念、错把合同中的退出轮候库条款单方面默认完全等同于承租人授权给住建局可以在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而并未组织承租人签署“关于系统暂时先显示选房当日已入住且从选房当日算起的租期三年”等补充协议。同时,该“已入住”的信息是官方隐秘、未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却并非是作为住建系统工作人员个人的备案存档的文本,而是在观城苑承租人目前的民生方面已被相关部门公开作为“已入住的”依据来对观城苑承租家庭进行着各方面的定性。这似乎是在尚未签订补充协议前已强行代表民意、提前替观城苑承租家庭代签了一份“临时补充协议”。
        而同时,相关部门自认为他们有这个权利可以在不用知会承租人、不用组织承租人签这个"临时补充协议”,可以直接拿观城苑承租人的签字和手指印去移植挪用到其它事宜上,可以在选房后自行在系统信息上先做“假账”,等后续真正签补充协议后再将“账目”默默更新,这已经是在对行政权利的监管机制的严重挑衅!
        这就造成了在上述自选房后到实际入住之间的“空白A地带”的观城苑承租人的签字授权被偷换概念般违规挪用到其它事项中的“不白之冤”。
        相关部门如此行事,这很可怕!
       龙舞华章,相关部门在“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一刀切”的刀尖上舞蹈,飞舞出的章节并不华丽,飞舞的章法很民间业余。相关部门这个民间业余可并不是要接地气,而是相关部门在观城苑配租工作中的多重高姿态早已将他们自己抬高到离地三尺的地方啦!
       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罔顾事实、“瞒天过海”?这是在想要瞒着谁呢?瞒着承租人?还是瞒着上级主管?还是瞒着广大公众?还是要瞒着“老天爷”?是谁给的龙华区住建局自认为的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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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观城苑承租家庭有这么多的实锤证据,而相关部门若仍置若罔闻、避而不谈实质重点问题,则在这铭刻“不忘初心”的新时代,在这龙舞华章下的新征程中,奇冤已现,可怕,可怕! 系统已经入住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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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16:05 |只看该作者
观城苑事件如不及时正视并妥善安置观城苑的民生诉求而不了了之的话,这则在龙华区的公租房配租历史上将留下“天低三尺”这一页败笔,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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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4 07:12 |只看该作者
AlexL1

观城苑事件如不及时正视并妥善安置观城苑的民生诉求而不了了之的话,这则在龙华区的公租房配租历史上将留下“天低三尺”这一页败笔,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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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中的“暗箱操作”配租逻辑和“暗箱操作”配租事实比比皆是!均有事实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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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4 07:17 |只看该作者
AlexL1

观城苑事件如不及时正视并妥善安置观城苑的民生诉求而不了了之的话,这则在龙华区的公租房配租历史上将留下“天低三尺”这一页败笔,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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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中的“暗箱操作”配租逻辑和“暗箱操作”配租事实比比皆是!均有事实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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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5 09:18 |只看该作者

“观城苑特色的公租房违规配租模式”中的“暗箱操作”配租逻辑和“暗箱操作”配租事实比比皆是!均有事实为证!
[attach]5503349[/attach]

暗箱操作!问问龙华区住建局敢不敢把观城苑这个“黑盒子”翻出来晒一晒、洗一洗、拾掇拾掇? 系统已经入住2.jpg
正大光明.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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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5 17: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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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问问龙华区住建局敢不敢把观城苑这个“黑盒子”翻出来晒一晒、洗一洗、拾掇拾掇? 系统已经入住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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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光明,评论得真精彩!对于暗箱操作,想来想去,“正大光明”这四个字,字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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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6 15:41 |只看该作者

正大光明,评论得真精彩!对于暗箱操作,想来想去,“正大光明”这四个字,字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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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总结的好,几个关键词:天低三尺、正大光明!喊话相关部门,出来晒一晒这其中的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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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21: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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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总结的好,几个关键词:天低三尺、正大光明!喊话相关部门,出来晒一晒这其中的千古奇冤!

帖子中第五章、第六章已经严密论证出了四个字:阳奉阴违。这种“创新”,创的是阳奉,新的是阴违,阳奉加上阴违便是严重侵害承租人集体权益的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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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8 21:31 |只看该作者

帖子中第五章、第六章已经严密论证出了四个字:阳奉阴违。这种“创新”,创的是阳奉,新的是阴违,阳奉加上阴违便是严重侵害承租人集体权益的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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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就已经有了三个关键词啦:暗箱操作,阳奉阴违,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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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9 08: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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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就已经有了三个关键词啦:暗箱操作,阳奉阴违,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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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个词:天低三尺,暗箱操作,阳奉阴违,敢不敢“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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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abuping 发表于 2020-4-9 08:56
是四个词:天低三尺,暗箱操作,阳奉阴违,敢不敢“正大光明”?

再加几个词:翅膀硬了,权欲张飞,权力无笼,灰色华章,龙舞刀尖,法未授权,无法无天!
20200410_13400175_158647058716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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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08: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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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abuping 发表于 2020-4-9 08:56
是四个词:天低三尺,暗箱操作,阳奉阴违,敢不敢“正大光明”?

再加几个词:翅膀硬了,权欲张飞,权力无笼,灰色华章,龙舞刀尖,法未授权,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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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华区住建局于2020年3月2日官方回复承租人诉求的信件中提到:“我区自2018年起,在公租房分配工作中采取如申请人选定住房并签订合同(含预分配合同、租赁合同等),即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库的做法。该做法自2018年实施以来,有效避免了申请人重复申请公租房的问题,保证了公租房轮候工作的公平公正。2019年我区延续此做法,并已在选房现场告知申请人。”
]       截止目前为止,龙华区住建局从未正式面向公众公开公示过“自2018年起龙华区后续所有预分配在建公租房项目均必须采取如申请人选定住房并签订合同(含预分配合同、租赁合同等)即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库的做法”这一决定及各级主管同意龙华区住建局这一决定的授权批复材料,因为该决定是对2017年向公众承诺的预分配规则的截然违背和公开颠覆。
] 哪个错了?.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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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15:44 |只看该作者

       龙华区住建局于2020年3月2日官方回复承租人诉求的信件中提到:“我区自2018年起,在公租房分配工作中采取如申请人选定住房并签订合同(含预分配合同、租赁合同等),即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库的做法。该做法自2018年实施以来,有效避免了申请人重复申请公租房的问题,保证了公租房轮候工作的公平公正。2019年我区延续此做法,并已在选房现场告知申请人。”

]       截止目前为止,龙华区住建局从未正式面向公众公开公示过“自2018年起龙华区后续所有预分配在建公租房项目均必须采取如申请人选定住房并签订合同(含预分配合同、租赁合同等)即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库的做法”这一决定及各级主管同意龙华区住建局这一决定的授权批复材料,因为该决定是对2017年向公众承诺的预分配规则的截然违背和公开颠覆。
] 哪个错了?.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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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观城苑承租家庭来说,现已被强制退出轮候库,并已于入住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入住日期为选房当天,且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在截止到目前由于无法实际入住观城苑、尚未产生观城苑保障房交租记录、而只能继续支付现住商品房租金的情况下,符合选房审核条件的观城苑承租人2019年全年并未接受过任何“公租房”保障福利待遇。但在部分承租人所在公司申报2019年的住房补贴时,龙华区住建局以承租人2019年11月底签订了预分配合同为由、以“住房系统中明确显示观城苑承租人已于选房当日入住观城苑且已确定自选房当日开始的租期三年的记录”为证据,向承租人所在公司做出承租人已于2019年开始享受公租房实质保障的论断,进而不予支持承租人申报2019年全年的住房补贴。
这一住房系统显示的实证与上述观城苑预分配合同中明确写明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实际起租时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在自相矛盾中“自我反证”着欺诈承租人、欺诈公众和暗箱操作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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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5 07: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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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观城苑承租家庭来说,现已被强制退出轮候库,并已于入住系统中显示“已入住观城苑”,入住日期为选房当天,且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在截止到目前由于无法实际入住观城苑、尚未产生观城苑保障房交租记录、而只能继续支付现住商品房租金的情况下,符合选房审核条件的观城苑承租人2019年全年并未接受过任何“公租房”保障福利待遇。但在部分承租人所在公司申报2019年的住房补贴时,龙华区住建局以承租人2019年11月底签订了预分配合同为由、以“住房系统中明确显示观城苑承租人已于选房当日入住观城苑且已确定自选房当日开始的租期三年的记录”为证据,向承租人所在公司做出承租人已于2019年开始享受公租房实质保障的论断,进而不予支持承租人申报2019年全年的住房补贴。
这一住房系统显示的实证与上述观城苑预分配合同中明确写明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实际起租时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在自相矛盾中“自我反证”着欺诈承租人、欺诈公众和暗箱操作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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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备注:既然龙华区住建局在其官方回复中不建议申请人重复申请公租房的现象,并认为申请人重复申请公租房有其弊端以至于要极力避免,则观城苑承租人在选房时也是将每一次选房机会当作唯一一次选房机会对待,并非因相关部门配租条件尚不成熟、配租安排的严重失误和项目建设的不完善面等选房人自身以外的因素而随意放弃。
]      这正是:暗箱实验未转正,岂敢掩耳自言胜?实验方法不科学,谬以千里冤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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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城苑位置比较偏,附近没有什么配套,租金却和位于龙华中心的壹城中心只差3块,比交通和地理位置更好的龙悦居还要高,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却差一大截,强烈建议观城苑的租金应该降到合理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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