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楼主: 深圳小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策] 一问、一建议:“高空抛物”事故或可“搭棚”“验窗”治理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1
发表于 2020-5-30 22:09 |只看该作者
有条件的高楼下最好搭建隔离棚,防护高空抛物伤人。有道理。。。不一定是高空抛物,而是高空坠物,这是业主不易防的,所以,楼下搭棚的建议,是有道理的,若不然,城里人只好打雨伞出门了。城市确实高空危险物太多,不行,就回乡下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2
发表于 2020-8-26 21:07 |只看该作者
最近深圳又发生了好几起严重的高空抛物事故,人民网都报道了(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0/0610/c428181-31741072.html),看得人心难受。其实回顾深圳高空抛物问题,历时多年,最早2006年就有过相关的网络讨论,此后深圳高空抛物问题不断被提起、不断被遗忘,其实我觉得挺可悲的。。。我个人对高空抛物问题是非常重视、非常担忧,可惜大众的记忆是短暂的、政府的重视是不存在的。。。最后总是不了了之。。。

好久没上论坛,今天偶然发现这么一条帖子《雨棚是否为违建?有多少小区二楼有搭雨棚?》(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53960-1-1.html)其中@罗湖规土监察局发言人 说:关于翠竹苑业主咨询搭建雨棚是否属于违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因此,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设(搭建雨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且搭建雨棚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高空坠物问题,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是我觉得,搭建雨棚恰恰正是从本质上解决高空坠物问题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个问题的解决正是需要政府各部门的积极调研和配合啊,特别是对于高层老建筑,搭棚治理、定期清理是最好的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的方法了。而且坦白讲,大部分反对的不是搭棚,反对的是搭了以后物业不去清理和维护,而这对于有物业的小区而言,其实是最容易解决的问题了。

曾经这条帖子也被深坛管理员推荐过上首页,可惜过了很久还是没有政府官员回应,随着时间流逝,也沉入大海。如果这次还是没有得到回应,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顶这条帖子了。唉...真心希望深圳官员能看到这条帖子,出来回应一下,出来就这个问题做个调研。我相信总是会有小区愿意达成这个意向来化解高空抛物问题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3
发表于 2020-8-31 14:09 |只看该作者
还是政府部门不够重视而已,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越来越越多、越来越严重,其实解决办法很多的,就是不愿意去做。首先是建房子前就应该有所要求的,比如1楼出入口像酒店入口处那样设置屋顶等,办法还是很多的。是可以解决主要问题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返回列表
12
发新帖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