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51165|回复: 2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务] 投诉深圳市各公立医院对慢性病患者限制开药在14天内(市卫健委已回应)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9-3-7 14:2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深圳市公立医院对慢性病患者限制开药,每次在14天药量内开药,不管病人是否年纪大了,行走是否不便。各公立医院为了赚取每次的诊金,院方规定不准医生开药超出14天,如中山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等。医患关系的紧张有医院的责任,医院人为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笔者亲戚是帕金森病人,行走不便,动作迟缓颤抖,须常年服药,每次到医院开药要求多开点,都遭到医生拒绝,说院方有规定,不准超出14天范围,对此规定本人表示强烈谴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0Rank: 20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来自 29楼
发表于 2019-3-13 11:18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

  一、根据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目前,深圳市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按照此规定执行,对于慢性病患者用药一般开具14-28天(2-4周)用量。

  二、由于慢性病患者病情可能发生变化,在药品治疗疾病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不可预期的药物不良反应,患者用药存在个体差异,用药一段时间后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和用药品种,综合以上客观情况,在开具处方时,医师会根据患者实际病情适量开药。若患者由于个人原因需要一次性多开药,建议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与处方医师充分沟通,由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开具处方。

  三、深圳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前置审核,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有关要求,将慢病处方纳入重点处方点评范畴,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药学门诊,为患者及医护人员提供用药指导和用药建议,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为保障社区居民慢性病用药需求,市卫健委联合市人社局在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慢性病长处方试点工作。在“合理、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符合相关条件,即已经签约家庭医生、纳入家庭医生慢性病管理,且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参保慢性病患者,开具所有治疗性药物1-3个月的用量。目前正总结完善相关经验,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推广。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8
发表于 2021-11-15 12:04 |只看该作者

建议医院开设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网络问诊开药,快递上门。因为慢性病很多年都是一样,,没太大变化就可以按照上一次处方开药。

到时候给你快递费收个高价,一样省不到钱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7
发表于 2021-11-15 12:02 |只看该作者
都是利益驱使。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6
发表于 2019-3-20 08:37 |只看该作者
建议医院开设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网络问诊开药,快递上门。因为慢性病很多年都是一样,,没太大变化就可以按照上一次处方开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5
发表于 2019-3-19 13:31 |只看该作者
健康委的回复是:对于慢性病患者用药一般开具14-28天(2-4周)用量。若患者由于个人原因需要一次性多开药,建议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与处方医师充分沟通,由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开具处方。
但原福田医院(中山大学深圳医院)和深圳中医院医生一口咬定只能开14天内,说是院方的规定。似乎健康委的规定没传达到各公立医院?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4
发表于 2019-3-19 12:3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多数国家以及香港地区实行的免费医疗制度,限制病人开药量也情有可能,慢性病人病人自费要求多开药,理由充分,院方无理由给与拒绝。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3
发表于 2019-3-19 12:16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公立医院都进行收入业绩考核挂钩,诊金不断上涨,医生巴不得病人天天来医院。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2
发表于 2019-3-19 12:12 |只看该作者
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年人,行走不便,大医院排队挂号伤神费力,病人有要求多开点药,医生不能以院方规定为理由一口拒绝。难道病人爬去医院也要每月两次?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1
发表于 2019-3-19 09:11 |只看该作者
对于慢性病长期吃药的,一个月门诊挂号费得几百元,比药费还贵!深圳中药院挂个号少则大几十元,多的几百上千元的挂号费,打着专家,教兽的幌子!赚挂号费诊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0
发表于 2019-3-12 16:59 |只看该作者
医疗腐败就是设计出来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参加活动: 3

组织活动: 0

19
发表于 2019-3-12 16: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最好向卫健委提出,怪医生无用,这是市卫健委的规定,曾有医生因给病人多开药,被发现后被取消处方权,调离岗位,这样的处罚谁还敢给你多开?你这样要求不是要砸开药医生的饭碗吗?取消处方权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患者要求多开点药,医生说是院方的规定,笔者给予强烈谴责这样的规定,医患关系包含医生背后的院方和健康委与患者病人的关系。

曾有医生同情患者给多开了药,被卫健委和医保局发现,最后被取消处方权并作下岗处理,连医生都做不成,你说冤不冤?你最好投诉卫健委和医保局!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8
发表于 2019-3-12 11:54 |只看该作者
我就霸蛮要医生开一个月的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7
发表于 2019-3-12 11:33 |只看该作者
这种为难患者的规定,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肯定不是患者自己为难自己的,出这种规定的,都不用自己去开药的吧。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6
发表于 2019-3-11 12:37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最好向卫健委提出,怪医生无用,这是市卫健委的规定,曾有医生因给病人多开药,被发现后被取消处方权,调离岗位,这样的处罚谁还敢给你多开?你这样要求不是要砸开药医生的饭碗吗?取消处方权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患者要求多开点药,医生说是院方的规定,笔者给予强烈谴责这样的规定,医患关系包含医生背后的院方和健康委与患者病人的关系。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5
发表于 2019-3-11 12:33 |只看该作者
慢性病患者往往年老体弱,有些甚至行走不便,患者须常年服药,患者有要求多开点应给与考虑。健康委应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限14天开药量规定不符合慢性病的长期服药规律。深圳的医院挂号费(诊金)这几年不断上涨,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慢性病患者有些药社康中心是没有的,须到大医院开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4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4
发表于 2019-3-11 11:09 |只看该作者

魏明言 发表于 2019-3-7 14:25
建议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给与关注。此帖子代表深圳市众多慢性病患者。 ...

对啊,支持!

支持!老年慢性病的常规常吃的药应该最少一至三个月的量.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3
发表于 2019-3-11 10:50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参加活动: 12

组织活动: 0

论坛也可以派记者调查写报告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参加活动: 12

组织活动: 0

魏明言 发表于 2019-3-7 14:25
建议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给与关注。此帖子代表深圳市众多慢性病患者。 ...

对啊,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参加活动: 12

组织活动: 0

东江源 发表于 2019-3-10 09:07
如果社康医院或者家庭医生能起到作用就好了,由社康医院或家庭医生开药,由社康医院定购所需要的药,患者到 ...

说得太好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