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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教] 强烈建议4人家庭和二胎家庭可以申请超过70平方米的深圳市公租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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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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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深圳市住建局领导,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深圳市民,目前正在深圳市的公租住房大军中排队。
对于2013年11月颁发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中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配租单位可以结合房源情况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
(二)2至3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
(三)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我认为这一条现在看已经不符合现状和需求,极其不合理,原因如下:
1:鼓励二胎生育的大背景: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背景下,如果二胎家庭如能申请7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对于二胎家庭的政策内支持是符合我国及深圳市鼓励生育的精神,能起到一定的刺激和帮助作用;
2:需求匹配极不合理:目前公租房申请库有高达15万户以上的家庭在轮候配租,其中5人及以上家庭仅有500多户符合条件,而3人-5人家庭中的4人家庭,明显成为夹心断层,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3:区级公租和深圳市级安居房允许4人家庭申请三房。例如龙华区已经灵活操作,龙华区级的公租房申请就允许4人家庭承租85平方米的三房。

基于此,之前制定的政策明显已经不符合现在的要求,建议对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进行修订:允许4人及以上的二胎家庭可以申请配租70平米以上的深圳市公租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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