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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CV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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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深圳市交警局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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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9-8-26 07:58 |只看该作者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B5G6EDF62IHBI*******,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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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9-8-27 23:14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801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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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9-8-29 11:20 |只看该作者
在举报过程中,笔者感到交警处理依照《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的案件严重超时,上面列出的信访件,都是严重超时,没人处理引出的矛盾。

核实时间严重超时,有些违法现象等到核实时已被拆除(已真实发生),很容易让举报人产生误解误会:交警部门会不会在这个时间差里拆除…………

这种办事作风,行为严重影响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公信力、形象!伤害举报人。

恳求深圳市交警局为了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公信力、形象,加强纪律、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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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9-8-30 09:15 |只看该作者
反差太大,同样是向警方报案

有些警察快速出警,被人们称颂


有些深圳交警严重超时出警,被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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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9-9-3 23:42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上网,看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重新修订,


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信息,有感触………




《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6年8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深公规〔201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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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9-9-5 09:59 |只看该作者
警队不是垃圾池、废品收购站。
市政路,大马路,明确详细详尽的地址内容,
如此清楚明晰的图片(深圳交警,深圳龙岗交警微博都有)
严重超时核实,还三番四次同举报人说找不到事发地点,
这种办事作风、行为严重影响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公信力、形象!伤害举报人。

请龙岗交警大队清理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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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9-9-8 12:22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72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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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9-9-10 17:38 |只看该作者
工种不一样,工作内容相同(有市民投诉,到现场拍照片传给总台)

最近,到几个街道走了一圈,看到有些满头白发,依靠双脚或单车的城管工作人员,在收到市民的投诉后,极短时间内扺达现场处理完毕回复总台、回复市民。

就想到了深圳市交警局的某些工作人员,对比交警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几个月都拍不了照片回复总台,回复市民(配有警用交通工具),感触很深,深圳市交警局某些工作人员确实素质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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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9-9-10 21:47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1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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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4 09:58 |只看该作者
                         建议深圳交警把拍照片工作外包给外卖员

      笔者在依据法律向交警部门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举报人举报后,交警部门拍照片核实时间严重超时,有些长达三个月。

     核实时间严重超时,有些违法行为等到核实时已被拆除(已真实发生),很容易让举报人产生误解误会、想法:
          1、会不会举报信息外流,有人利用这个信息,利用这个时间差,张冠李戴拿了这个奖金?
          2、处理时间太长,会不会在这个时间差里拆除了…………,不用付奖金?

      这种办事作风,行为严重影响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公信力、形象!伤害举报人。


       为了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公信力、形象!
       建议深圳交警把拍照片工作外包给外卖员,又快又好。
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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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9-9-16 08:07 |只看该作者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14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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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7 17:19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1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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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1:15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17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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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2 12:00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2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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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5 17:33 |只看该作者
今天是2019年9月25日,

恳求深圳市交警局不要践踏法律和自己的承诺,

尽快支付,之前远远超过法律规定发放期限的举报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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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9-10-1 08:37 |只看该作者
顶层设计方向和思路是正确的,因为乱象多,单纯依靠专业部门忙不过来。

所以出台专门法律、公布奖金、发动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打击乱象。

市民也依据条例参与劳动付出,却收不到白纸黑字法律承诺的奖金。

实践中,深圳市交警局某些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府、警察、深圳市交警局的公信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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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9-10-13 16:34 |只看该作者
法律规定一个月结案,早已过期限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尽快发放文中信访件劳动报酬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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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9-10-15 11:13 |只看该作者
感谢深圳论坛这个平台,让下情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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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9-10-16 13:20 |只看该作者
请求深圳市交警局依法履职

支付劳动报酬,发放奖金


信件编号为:SZS20190916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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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9-10-18 09:39 |只看该作者
希望深圳市交警局完善“随手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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