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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交警部门:
于开放电动车上路以来,确实对于市民日常生活提供了很大便利,也促进了外卖行业的发展,但越来越多的电动车普及及上路,已经对市民的日常生活开始造成影响,因为我在布心片区,我就说说布心的情况:
1.布心某些人行道如东晓路/东湖路段人行道本来就不宽,还要单独划出电动车停放区给电动车停,造成日常行人空间非常非常狭窄
2.针对全市的人行道不宽的情况,电动车还要在人行道上行驶,速度还不慢,本来行人空间就少得可怜,电动车还要来跟行人抢占所剩无几的空间,这合理吗?人车同道,很容易造成和发生意外,为什么不让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反正都是车?
3.电动车晚上在人行道行驶,车灯几乎都是高光灯,与行人相会,人直接就被炫慒,根本看不清楚前方,与机动车高光灯一个道理,为什么机动车不能用高光灯?而电动车可以?这是不是要颁布一些规定禁止电动车高光灯?如果电动车能在机动车道行驶,这条可以忽略。
以上三条是电动车带来的最大问题,当然,电动车停放的空间很多小区都饱和了,以后这也是个大问题,请相关部门想出解决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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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推行没几年,短时间内不可能改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