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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多次向南山区教育局反应南山区南头街道华泰小区肯德基商场二楼“小**舞蹈”机构存在无办学资质、无营业执照且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案件移交街道执法办后回复:“现场暂未发现进行营业”。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公告》(深府函[2024]86号),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是“根据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设立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主体。但截至目前均未得到有效查处,违法机构仍旧违法经营。 该机构目前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及风险隐患:
- 场地面积不足:该机构教学面积不足200平方米,违反《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25年实施)第19条关于“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存在消防及踩踏隐患。场地不达标及无证教学失易引发教学事故,若发生事故,各职能部门可能因监管失职担责。
- 无办学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机构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该机构未公示任何资质文件,属非法经营。
- 财产风险:该机构违规预收学费,违反《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第11条“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后期一旦教育机构资金链断裂,家长面临退费风险。
- 大部分市民不具备辨别教育机构是否有办学资质、营业许可的能力,如办学无需办学资质,各职能部门查处不严,违法成本较低,难免会有有心人士违规开设无证机构、“圈钱跑路”。
现恳请有关责任部门联合执法(教育、消防、市监、城管、人设、税局),明确单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针对违法事实开展违法调查工作。请各部门综合考量校外教辅机构实际运营时间(放学后及周末)进行实地调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共勉啥?侵害你什么权益了?一天天的狐假虎威,虚张声势。别把人都当傻子,说漂亮话也掩盖不了你自己的心理阴暗。有空多去监督监督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需要被监督,教育机构无证经营就不能监督吗?无证就代表不在主管部门监督下经营,所有材料信息均没有被录入系统。卷钱跑了是小事,一旦出了任何安全事故,老百姓找谁去维权?消防安全、运动伤害相比你的口腹之欲不值得被重视吗?东西不可以乱吃,话也不可以乱说,做人做事一定还是要践行同一套标准。
没有被侵害权益就不能发声吗?我可以理解为“只有受害者有资格维权”吗?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监督违法是不对的,那么很多东西确实无法与你共勉,比如道理和道德。
以“你可以躲在角落选择沉默,但是不要嘲笑甚至诋毁比你勇敢的人,因为他们争取到的光明也会照耀到你。”结尾,希望能点亮你内心的阴暗。
心理阴暗不阴暗你自己心理清楚,你算个什么玩意,需要你在这里装模作样,上纲上线?
按你的逻辑,以前的大疆、华为在小区里租办公室创业的时候都是违法办公!
你这种小人人摸人样,扣帽子起来一套接一套,你这样狐假虎威扇阴风点鬼火的最坏!
上来就想给我扣帽子问我是不是竞争对手,后面问我侵害我什么利益,合着我闭嘴就合你意了?你倒是说说我举报违法伤害到你的权益了还是伤害到你脆弱的心灵了?举报违法和你张口就来一样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办公注册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答案。任何企业都是在不断纠偏中成长的?希望最近违规招聘能给你一记响亮的耳光。
法就是不能向不法让步,无证经营违法办学就是事实,督促校外机构健康发展才是正确方向。我国为什么要颁布教育法、青少年保护法,为什么要对学校类建筑设立独立的设计标准,不懂就少看视频多读书,别让无知成为你的代名词。你倒是说说我这个狐狸假了什么虎威?和你谈办学安全你和我扯什么聊斋呢?喝了二两猫尿就可以不做人了?
扇的是你的阴风、点的是你的鬼火。鼠目寸光的你内心狭隘,无知又可笑。偷换概念不成你还想道德绑架我吗?怎么不继续喊我监督食品安全了?我说城门楼子,你说胯骨轴子,社会风气就是被你这种双标的跳梁小丑搞烂的。
要我说就该天天盯着你妈,你妈一闯红灯就报警抓你妈,你妈违反交通法了!冠冕堂皇的屁话罗里吧嗦一大堆也掩盖不了你阴险小人的本质.一个老无赖天天正事不干,到处撒泼犯浑还装得自己特“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