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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保租房,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4-3-1 11:40
标题: 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保租房,你怎么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社会保租房),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我局制定了《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10日18: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反馈意见至邮箱,地址:zlzl@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作者: 我让你先跑39米    时间: 2024-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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