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西乡街道)物业办会谈纪要 (转发) 来源: 家在桃源居 2023-12-13 微信公众号 2023年12月12日,在桃源居4000多名业主联名递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第二十六天之际,终于等来了西乡街道物业办组织的业主座谈,与会有西乡街道物业办罗工、冯工、刘工、高工、桃源社区吴副书记及9名桃源居业主。会议纪要如下:1、物业办罗工介绍了11月16日"暂收"桃源居业主递交的联名申请后,对联名进行了抽查核实,核查结果均是业主的真实意愿表达。核实中未发现问题。 2、物业办罗工介绍了12月4日,西乡街道办收到业主“投诉”,不同意6区单独成立业委会。 3、物业办罗工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六区不具备物理分割的条件,不能单独成立业委会。桃源居业主对于西乡街道物业办上面的通报,与会业主现场表达了如下意见: 1、对于物业办的核实情况表示认可,但对于罗工所说的“暂收资料”这一说法不认可。11月16日10位业主在物业办办公室,亲手递交的资料,是罗工亲自接收的,而且在递交之后,有业主同罗工再三确认是不是正式接收了桃源居业主联名申请,罗工并没有否认,且西乡街道物业办在收到业主的签名申请之后,陆陆续续开展了10多天的业主身份核实工作,这在法律上已经是正式接收了业主的联名申请。现在说是“暂收资料”,这是明显的“出尔反尔”,对于几万人社区的重大诉求,工作方式不严肃不严谨。2、即使六区真有个别业主的“投诉”,也不能代表广大六区业主的真实意愿,不能影响桃源居业委会的进展。罗工说我们递交的也不能是“所有”业主的愿望。关于这一点,受到现场业主的强烈反对。作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怎么能说出如此没有原则的话语?哪一条法律法规上要求所有业主都要同意? 3、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的问题,桃源居业主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合并或分割,由全体业主决定,而不是由街道或物业办决定的。之所以这次6区单独递交了申请,也是根据桃源居问题专班和街道办所表达的意愿及桃源居6区之外的区域早些年已经成立过业委会的事实。既然物业办确认桃源居6区也是与桃源居其他区同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话,支持成立一个业委会。以后6区要不要分割,由桃源居业主自己决定。现场业主重新递交了桃源居成立一个业委会的申请表,物业办表示没有异议,并在申请表上签名,在业主的要求下按了手印。 4、桃源居业主表示,从11月16日桃源居4000多名业主联名申请以来,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不作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桃源居业主一定会维护权益到底,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5、最后,我们希望街道办的任何决定,都能通过书面公告的形式,在桃源居张贴,以便让全体桃源居业主知晓并理解,并积极参与进来。 桃源居4000多名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委会,是13000多户桃源居业主多年的共同愿望。西乡街道办依法依规组织成立筹备组,也是西乡街道办的职责。西乡街道物业办在收到桃源居业主联名申请26天后,以当时是“暂收资料”、有业主投诉和是否分区的问题来敷衍桃源居业主,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西乡街道物业办个别工作人员,对于桃源居业主的咨询模棱两可,出尔反尔,多次以“开会”、“生病”、“不在办公室”为由,躲避桃源居业主见面会谈的请求,甚至在座谈会上疑似语言威胁业主,与其街道工作人员的身份严重不符!不管怎么样,桃源居业主初心不变,依法成立业委会的决心不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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