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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南山华泰小区回迁房房产证何时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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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 1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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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南头华泰小区回迁入住已五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产证呢?目前是什么进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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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 20:23 |只看该作者
建议联系社区工作站,或者相关部门。到现在都还没有拿到肯定有原因的,我们都等了10年才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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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7 15:44 |只看该作者

建议联系社区工作站,或者相关部门。到现在都还没有拿到肯定有原因的,我们都等了10年才拿到

说是整个产权还在公司名上,搞不清楚啥情况。。。你们是哪个小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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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09: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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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6:59 |只看该作者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处副处长梁斯文表示,如果群众遇到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的问题,可随时向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反映。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也对外搜集相关线索,在接到线索后将督促属地尽快核实、为符合政策的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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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7:06 |只看该作者
‌“群众无过错即办证”是一项旨在破解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惠民政策,其核心是将建设单位(开发商)的责任与购房群众的权益相分离,只要购房者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且无过错,即可优先办理不动产权证,而无需等待开发商补全所有手续或结清所有欠款‌。‌‌‌‌

政策核心:分离责任与权益,保障群众利益
该政策旨在解决因开发商违规、项目手续不全、欠缴税费等历史原因导致的购房群众“有房无证”困境。其核心包含两个层面:‌‌‌

‌明确“群众无过错”的定义‌:通常指群众‌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不动产,并已履行自身法定义务‌,如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购房款、取得合法有效的购房凭证,并缴纳了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坚持“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原则‌:在处理问题时,‌政府的追责纠错与为群众办证并行推进‌。不再将开发商是否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或完善所有审批手续,作为群众办理产权登记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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