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在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参加舞蹈和口才培训,后上课质量偷工减料,老师素质低,申请退费,仅退一小部分,后来找12315、宝安税务局、市教育局、广电文体局投诉,都踢皮球。现将该机构相关违法列如下:
1、舞蹈课收费6400元,课时80小时,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课时不超过70课时”的要交,我举报给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回复情节轻微,不立案。该机构有100多名学生,都是这样超5000元、多报多优惠的政策。2、该机构私人收款,我交的两门课学费都是转给私人,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不通过公司账户收款, 该行为通过私人账户收费,是将公司收入体外循环,我举报给了宝安税务局,宝安税务局说是合法的。
3、该机构收费后不开发票,在1年多后,在我的投诉下才开发票,但却又是用公司主体开的发票,我当时是在他们的要求下转给个人的。我投诉到深圳宝安税务局,税务局也说是合法的。
到现在各个主管部门都是发个短信说做下形式办结,让我去起诉,说他们没有执法权!
现在我只想退回我的学费并对这种无良商家处罚,避免更多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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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作为主管部门,管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