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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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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09: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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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对市民投诉的重视与及时响应。关于罗湖区中兴路东方颐园楼下“惠X购超市”及其相邻商户长期违规占道经营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执法部门已多次到场处理,对此我们表示肯定。

然而,该商户屡次在整改后再次将货物、杂物摆出,侵占行人通道、堆放垃圾、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通行与市容卫生。例如,仅今日上午城管人员要求其整改后,晚上货物又被重新摆出,此类行为明显属于拒不整改,不仅无视法规,也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拒不改正的占道经营行为,可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处以罚款;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没收相关物品和违法工具。该商户长期、多次违规,且明显阻碍执法与整改,已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

我们再次恳请有关部门:

1. 依法予以罚款并没收屡次占道物品,提高违规成本;
2. 责令其彻底清理占道杂物,恢复通道畅通与环境卫生;
3. 加强夜间及高峰时段的巡查与监管,防止回潮反复;
4.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希望相关部门能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真正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居民的问题。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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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6:4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核处。经核实,您反映的惠宜购超市和隔壁小商户将商品等物品摆放在店门外公共区域属于超线经营行为。针对该问题,我办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现场对商家进行批评及普法教育,责令其立即将超线经营物品清理至店内经营区域,并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门前环境卫生,控制噪音污染,并对反复超线经营的商户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将此地段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在早晚人流高峰时段,安排人员进行定点值守和动态巡逻,早发现、早制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三是组织社区宣传相关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法规,增强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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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15:44 |只看该作者
应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树起法律的尊严和老百姓对法律的敬畏!才能真正建成人人遵法、守法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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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08:32 |只看该作者
还好。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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