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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陈述
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的新世界香蜜四季建设工程,在紧邻合正名园A、B座居民楼区域进行严重扰民的施工作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法设置高污染作业点
1. 钢板建材切割点:在距离合正名园A、B座仅5米处设置钢板堆放与切割作业点,每日进行高强度金属切割作业;
2. 钢筋加工点:在距离居民楼仅20米的平台上设立2处钢筋打直、切割作业点,持续产生高强度噪音与粉尘。
(二)严重噪音污染
• 噪音强度:作业期间实测噪音值达95分贝以上,远超《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的昼间70分贝限值;
• 违规作业时间:每日早上7:00前及中午12:00-14:00法定休息时段,仍进行钢材扔砸、切割等高噪音作业,严重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29条规定。
(三)空气污染问题
钢材切割、钢筋打直作业产生大量金属粉尘,随风吹入居民住宅,导致多户居民家中积尘严重,存在呼吸道疾病风险。
(四)严重影响
该项目零距离靠近居民生活区,上述污染已导致:
• 合正名园A、B座居民无法正常生活与休息;
• 多名老人、儿童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 居民多次与施工方交涉未果,问题持续恶化。
二、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投诉单位已构成多项违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午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施工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中高考期间及午休时间禁止高噪音作业;
3.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投诉请求
恳请贵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制止早上7:00前、中午12:00-14:00的违规施工作业行为;
2. 限期整改(3日内):将5米距离的钢板切割点、20米距离的钢筋加工点迁移至远离居民楼100米以上区域;
3. 噪声控制:要求施工方安装隔音屏障,切割作业必须在隔音棚内进行,确保场界噪音达标;
4. 粉尘防治:配备除尘设备,切割点必须湿法作业,杜绝粉尘扩散;
5. 依法处罚: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6. 长效监督:请贵局派驻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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