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罗湖区东门街道翠园街38号华隆园小区,系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取得规划验收许可,第三层为开发商和管理处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部分空置,共有房间47间,建筑面积约865.8平方米,系开发商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于2003年。根据案件调查事实,华隆园项目第三层为架空层,当事人涉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我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向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并依法送达。根据当事人提起听证申请,我街道执法人员协同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法制科于2021年1月22日依法举行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理由,制作听证报告,并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补充调查,案件经区规土局法制审核,于2021年10月26日向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D+ d. p5 j0 V# Y3 o$ n
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提起申诉及诉讼请求,表示积极配合整改,根据相关法律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已于2021年11月19日自行拆除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北华隆园第三层B座违法建设的房屋,拆除面积约407.6平方米,并提交A座及C座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情况说明》。; Y3 n- F' E1 N5 e( C
下一步,我街道将加大该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建回潮现象,确保违建“零增量”。5 }5 u, Q2 k1 T3 z( _- A*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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