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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这类湖北返深人员,无需隔离14天!但有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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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21: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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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9日零时起,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返深的湖北省(除武汉市,下同)务工人员、深圳滞鄂人员优化调整健康管理措施。

具体如下——

1. 适用对象

持有湖北健康绿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组织包机、专列、专车前往湖北省接返、招聘的务工人员;

    湖北省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集中精准输送出省的务工人员;

    确有必要返岗,且经深圳用人单位(含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下同)出具证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和渠道返深的深圳滞鄂人员。

2. 健康管理措施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人员,不再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但应按以下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① 入深返岗人员自觉落实个人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人员入深后,应当通过“i深圳”自主申报平台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14日内个人旅居史、健康状况等;在入深14天内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向社区报告;除必须的工作和生活外,其余时间不外出,不组织参与聚餐、聚会。

② 用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于人员返岗、上岗当天,通过发放防疫义务告知书等方式,要求其落实个人健康管理义务;实施人员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健康状况“每日一查”等措施;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积极主动与人员居住地社区共同做好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③ 人员居住地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

上述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做好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3. 其他事项

    持有健康绿码的湖北入深返岗人员,依法享有正常工作、生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对没有持健康绿码的湖北入深返岗人员,以及所有武汉市入深人员,继续沿用现行管控措施,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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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入深返岗人员告知书

各位来深的湖北朋友:

春暖花开,鹏城焕新!在包括湖北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得到基本控制。深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向好形势发生逆转。为了保护您和全市人民的健康,请您遵守以下要求:

1.持有湖北健康绿码人员,入深当日,应通过“i深圳”自主申报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14日内个人旅居史、健康状况及湖北健康码类别等情况。

2.来深14天内应自觉做好体温监测,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向所在社区工作站报告。

3.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其余时间不要外出,不组织参与聚餐、聚会。

4.持有湖北健康绿码人员在“i深圳”平台被赋予相应等级健康码后,依法享有正常工作、生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5.对没有持健康绿码的湖北入深返岗人员,以及所有武汉市入深人员,继续沿用现行管控措施,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6.若您有身体、心理不适或生活不便,可向所在社区工作站求助。有政策咨询或帮助需求的,可拨打12345热线;有心理援助需求的,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0755-25629459。

请您自觉配合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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