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95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需于民] 龙岗区横岗街道锦上花园1栋D单元70*违建行为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6-3-17 1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南社区锦上花园1栋D单元70*,拆除电梯井后原有外墙,扩建入户门至电梯井后,浇筑平台约10平方,并占用2平方搭建高2米的鞋架堵塞疏散通道,该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影响公共安全。
   该行为经社区、物业张贴整改通知,并将70*室违法扩建行为上报执法队,执法队接报后以“曾对其违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为由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拒绝对该住户作出相关整改要求。
请回复:在公共区域违建是否只需罚款无需整改?是否无需强制拆除?执法队“行政处罚无需整改”的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恳请督办整改,消除隐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6-3-19 16:56 |只看该作者
  接到群众投诉后,横岗街道高度重视,执法队已于3月10日和3月11日联合社区、城建办、物管办、安监、消防所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
  经核查,该处在电梯井后浇筑混凝土搭建阳台作封闭空间的行为执法队已进行查处。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10月,执法队巡查发现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在横岗街道六约南社区地铁锦上花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扩建。执法队已于2020年10月立案,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搭建楼板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及现场客观情况,该处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且不能进行拆除的情形,故我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的规定,于2021年5月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涉嫌涉嫌违法建设、没收涉嫌涉嫌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现案件已结案。
  所反映的违建部位,是上述案件涉案涉嫌涉嫌违法建筑的一部分,街道执法队已进行了查处,现场未发现其他新增违建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
发表于 2026-3-18 10:55 |只看该作者
‌整治违建仅靠罚款是无效的‌,因为罚款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手段,‌不能替代对违法状态的纠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权威公开资料,违建是否需要拆除,取决于其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乡规划实施的影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4
发表于 2026-3-19 21:01 |只看该作者
在电梯井后面改造移门,还有这么大一个鞋柜在这,你们横岗街道执法队就是不提呗?你们就是包庇呗?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