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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莲花街道香蜜新村西区9栋CD单元某租户长期于夜间聚众酗酒、赌博、高声喧哗等严重扰民问题,并且曾发生醉酒寻衅滋事威胁业主的违法行为,业主曾多次向街道、辖区警务室及物业进行投诉。
社区民警与物业管理人员曾多次上门对该租户进行训诫和劝导,并多次被带到社区警务室约谈,虽其行为在短期内稍有收敛,但近期该租户又故态复发,再次频繁于深夜(通常为22:00后)纠集非小区外来人员聚集高声喧哗、大声喧闹等发出滋扰噪声。(以下视频为证)其行为在夜深人静时尤为刺耳,已构成持续性的噪声扰民,侵害了本栋及相邻楼栋居民的宁静居住权与休息权。
该租户在相关部门多次依法告诫后仍拒不改正,其恶劣的行为性质。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精神(尤其是针对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具体而言,该法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鉴于前期辖区派出所、社区、物业多次训诫和劝导此租户都置若罔闻,该租户及其聚集人员显然缺乏对法律与邻里的基本尊重。强烈恳请:
1. 辖区派出所能依据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事进行正式对查实的噪声扰民及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实施警告、罚款乃至更进一步的处罚。
2. 街道办事处及物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此前劝阻的记录证据,并加强对该房屋的巡查与监督,形成管理合力。
3. 约谈房屋产权人(业主),明确其管理责任,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约束租户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要求的不再是暂时的安静,而是依据法律彻底根除这一长期小区存在的“毒瘤”。恳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有力的法律手段,制止违法行为,还小区居民一个理应享有的宁静、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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