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尊敬的相关政府部门领导:
本人所住的龙珠花园小区容积率高达5.6,深圳第一批港人小区,是布吉密度最高的小区。2025年7月底,5栋11某户型超出装修备案范围,趁装修把原阳台位置(原阳台护栏与外墙面齐平)扩建为客厅,在原阳台外墙及窗户外墙扩建凸窗防盗网(实际为阳台晾晒功能及养花草),原阳台外墙扩建防盗窗面积约3×1.5×0.4米,窗户外墙扩建防盗窗面积约1.2×1.5×0.4米,扩建的防盗窗离本人家里仅1.28米的距离,影响了本人客厅唯一的采光窗口、通风及视线,防盗窗上加盖雨棚,下雨带来噪音的同时雨水通过窗户溅到本人家中,同时扩建的防盗窗带来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盗安全隐患。
经在深圳政府在线向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咨询,该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第五十六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依法认定,11某业主加改扩建阳台行为改变建筑物的立面外观、使用功能并增加建筑面积,扩建的防盗窗为违建。
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判定11某业主已侵犯本人相邻权。
本人从7月底至9月初向粤省事、民意速办等途径反映,布吉街道办接到了诉求,粗略看了下现场后承认业主建了防盗窗,却不认定是违建,也没有对11某业主给予处理任何措施。 |
|
你跟他有仇还是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