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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我在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经历了一次令人震惊的非法行医正骨治疗事故,随之而来的是他们推卸责任。 在事发后,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了举报材料,要求对涉及该事件的“医生”资质及过程是否合法展开调查并依法处理。 投诉将近半年,我收到立案短消息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个月的时限,是国家设定的红线。
然而,南山区卫健局早已立案,但至今远远超过法定时限,相关工作人员不仅迟迟未给出处理结果,甚至未向我作出任何延时说明或解释。作为当事人,我屡次致电咨询深圳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却没有一次电话能拨通!
我不是在要求什么特权,我要求的,仅仅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一个处理结果。
如果一个百姓,面对医疗纠纷、面对可能的非法行医行为,连向监管部门举报都无法获得及时回应?
我会继续等待、继续监督,也会继续把这件事讲下去。 不为别的,只为一个清白的交代,一份对公众负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