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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支持首批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片区配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依职能开展[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已批),06-11地块用地面积2080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图书展览用地(GIC21),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图书馆”,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6-11地块拆分为06-11-01、06-11-02两个地块,其中:
(一)06-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762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7”,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06-1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18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 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4.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一路与金乡一路交会处
(二)网上展示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09146。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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