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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还在读研。哥哥想让我大概工作后准备在老家买房,到时候用工作攒的钱做首付,他会给我添钱补足首付,写我的名字,
后续用我的公积金还贷(大概要还30年)。
为什么要在老家地方再买房?
因为哥哥以后可能要回来发展;老家是土生土长的地方,亲戚都在这里,偶尔还是要回来。
房贷要还很多年,所以我婚后肯定还在还房贷;
家里人偶尔要住,肯定也不会租出去,所以不会有租金当收入。
我的担心:如果我结婚了,我的另一半觉得我拿着婚后财产在给娘家的房子供贷,可能会有矛盾。
请问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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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家贷款了,以后再买房就算二套了,结婚了,老公买房也算二套。为一个30年没有收益,偶尔住一下的房子,从投资角度来看,也是非常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