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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丽湖工作站邱文康利用职务之便阻扰丽湖成立业务会,谁来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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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 22:31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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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个不作为的公职人员,是谁给了他这么大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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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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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19:33 |只看该作者

支持在深论坛发帖反映问题。   @布吉街道办
指明道姓,不推荐这样做,因为如果真的较真追究起来,一查就能查到是谁发帖,你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工作单位等等全部都会被搞清楚,以这贴指责的“渎职、失职、不作为”,实际证据并不充足到可以这样说,从证据说很多都是个人主观的推测。一旦被告个造谣,诽谤,会被行政拘留,被责令公开道歉和留下记录,以后开无犯罪证明,孩子考公务员,当兵等都可能会受影响,看人家较不较这个真。
推荐的做法,是打星号,比如邱*康,简简单单就能规避大部分的法律责任,想告你也没有明显的实证。所以,推荐发帖人以后发帖对实名打星号,既能反映清楚问题,又不会落下手尾。
如果觉得没必要,你就当咱没说过,请自便。
欢迎论坛各朋友对发帖人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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