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8 N V9 M- Q' W, I6 u( r" e 经核查,翠竹路该处为人行道,按规范不应留有出入口。但由于现状沿街商户车辆进出需求大,且近期无法为其另辟车行通道,故该处在实施道路设施品质提升时按原状保留了放坡坡道。+ M* E" f5 ?! F" g- m0 T5 E. @
我署已联系代建及施工单位对此处进行整改,目前代建单位已组织研究该处整改方案,尽量在保证车辆出入需求的同时不侵占更多人行空间,保障行人安全。4 c K" o4 j5 c' Y, \: T$ F2 I!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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