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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侨香村业主支持电动车规范管理,物业却违法 “一刀切”,快递堆成山、送货上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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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3 17: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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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香村业主实名发声!作为住户超万的大型小区,我们坚决支持电动车规范管理,求 @福田区住建局 @香蜜湖街道办 紧急介入!
物业根本没召开法定业主大会,仅凭一份 “调查通告” 就冒充业主共同决定,直接一刀切禁止所有电动车进小区,还扬言处置业主车辆 —— 这严重违反《民法典》第 278 条 “双 2/3 参与 + 双过半同意” 的规定!更离谱的是数据造假,宣称小区仅 224 台电动车,实际超 800 台,明摆着误导决策,侵害业主知情权!
我们的诉求清晰且合理,绝非 “反对管理”,而是要 “科学治理”:
✅ 小区各门外规划专属电动车停放区,配套充电设施,满足业主停车充电需求,别再让车堵市政道路、占消防通道!
✅ 无架空层楼栋专属规划遮雨、可锁的单车棚!小区太大,日常出行全靠走路太折腾,这是最基本的生活便利!
✅ 快递电动车不该全禁!快递员不开电动车入园,根本没法承担万人小区的派件量,现在只能把快递堆在广场让业主自取,往返要 20 多分钟,老人小孩取件极不便!恳请允许快递电动车在限速、指定路线、加强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入园,恢复送货上门!
可物业不仅无视诉求,还引导业主投诉快递员 —— 快递员没辙才堆件,凭啥背锅?现在小区外电动车乱停堵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消防通道岌岌可危;小区广场被快递堆成 “垃圾场”,日晒雨淋细菌滋生,老人小孩连活动空间都没有;门口还乱派人拦车,无授权无公示,频繁引发争执!
物业为省事儿,违法操作 + 推卸管理责任,把内部问题外推,害惨业主和快递员!恳请相关部门:
严查物业违法表决、数据造假,立即叫停 “一刀切” 禁入,依法重启业主大会;
督促物业按需求规划小区各门外充电停车区 + 无架空层楼栋专属车棚;
允许快递电动车在安全监管(限速、指定路线)下入园,恢复送货上门,禁止物业引导业主投诉快递员;
公开门岗权限与投诉渠道,清理门外乱停车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物业还让业主去投诉快递,让快递拖板车增加人手送上门。我看那些年轻的快递小哥也是不容易,昨天到今天守着快递,真的是累趴在快递包裹上。还要不停地打电话应付投诉。要过年了何苦为难快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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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6 14: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统计问题
  经核查,前期发布的《侨香村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调查结果通告》中,所提及“本次调查同步统计到的电动自行车共计224台”,系指在此次问卷调查期间自主申报登记的车辆数目,并非小区电动自行车实际总量。我们已关注到实际使用数量与登记数量之间的差异,并将督促相关方在后续管理中进一步摸清实际情况。
  二、关于快递配送车辆进入小区问题
  2026年2月3日,我办已约谈侨香村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其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便利,合理保障快递配送服务。目前,小区内快递配送已恢复正常。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的形成与优化
  前期,部分业主多次反映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行驶过快等问题,并引发业主群内广泛讨论。业委会基于上述情况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并根据结果推进相应管理措施。
  街道及社区已建议业委会与物业在推行相关方案前加强可行性研究,结合小区管理规约与政策要求,统筹兼顾居民实际需求。在停放场所安排上,建议优先利用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若现有场地不足,可在建筑红线范围内合理增设集中停放点,同步做好安全与便民保障。
  目前,我们已督促业委会与物业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听取各类合理诉求,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及相关配套安排。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积极推动业委会、物业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协商,稳步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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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3 17:35 |只看该作者
1111111111111111.jpg 多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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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4 11:29 |只看该作者
依法重启业主大会,“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把民生诉求转化为治理成效!

精准把握基层治理的“考”与“答” (光明日报 2026-02-02)
https://www.ccps.gov.cn/dxsy/202602/t20260202_169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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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进入小区应该禁止!不能每次事后才追责。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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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09: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统计问题
  经核查,前期发布的《侨香村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调查结果通告》中,所提及“本次调查同步统计到的电动自行车共计224台”,系指在此次问卷调查期间自主申报登记的车辆数目,并非小区电动自行车实际总量。我们已关注到实际使用数量与登记数量之间的差异,并将督促相关方在后续管理中进一步摸清实际情况。
  二、关于快递配送车辆进入小区问题
  2026年2月3日,我办已约谈侨香村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其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便利,合理保障快递配送服务。目前,小区内快递配送已恢复正常。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的形成与优化
  前期,部分业主多次反映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行驶过快等问题,并引发业主群内广泛讨论。业委会基于上述情况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并根据结果推进相应管理措施。
  街道及社区已建议业委会与物业在推行相关方案前加强可行性研究,结合小区管理规约与政策要求,统筹兼顾居民实际需求。在停放场所安排上,建议优先利用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若现有场地不足,可在建筑红线范围内合理增设集中停放点,同步做好安全与便民保障。
  目前,我们已督促业委会与物业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听取各类合理诉求,持续优化管理措施及相关配套安排。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积极推动业委会、物业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协商,稳步完善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香蜜湖街道办:
感谢回复,但通篇避重就轻、回避法定程序、回避数据造假实质、回避重大安全隐患、回避业委会与物业严重失职,并未真正解决问题,现依法据实回应如下:
1、关于电动车数量统计:不是 “差异”,是刻意造假误导决策
回复称 “224 台为自主申报数,非实际总量”,恰恰证实前期通告故意混淆概念,用极小登记数冒充小区总量,以此制造 “电动车很少” 的假象,为一刀切禁令提供虚假依据。这不是 “差异”,是数据造假、误导公众、违法决策基础,请明确:用虚假调查数据推行的禁令是否合法、是否立即废止?
2、只谈快递恢复,回避电动车一刀切核心危害
目前快递虽临时恢复,但电动车一刀切禁令仍在执行,大量车辆被强制推出小区,堵死各大门出入口、挤占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比之前更严重。街道只字不提大门拥堵、消防风险、过年出行难,完全回避业主最紧迫诉求。
3、回避《民法典》278 条,纵容程序违法
回复只提 “问卷调查、部分业主反映”,却刻意回避:涉及共有区域管理、车辆禁入等重大事项,依法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问卷调查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业委会以调查替代表决,属于明显违法决策,街道未责令纠正,仅用 “建议” 敷衍,是失职。
4、上周末召开的所谓 “沟通会”,社区、物业、业委会到场,但全程无沟通、无共识、无解决方案。
业主集中表达诉求后,业委会仅在最后一小时出场自我介绍、自我辩解,完全不听取民意、不讨论方案,最后直接明确告知业主:规划需要时间,但取消小区电动车禁令是不可能的所谓沟通会,实为通知会、辩解会、拒绝会,完全无视业主生命安全与基本出行需求。
5、街道通篇只 “建议”、不 “责令”,放任 “只禁不建、先禁无配套”
目前无停车棚、无充电区、无规划图纸,禁令却强行执行,车辆被全部赶到大门外堵路堵通道,安全隐患比整治前更严重。街道通篇 “建议业委会、建议物业”,未作出任何强制性整改要求:未责令停止一刀切、未责令恢复临时有序停放、未责令先建配套再谈管理。目前无停车棚、无集中充电区、无规划方案,禁令却先行,典型懒政甩锅。


请街道办正视法定职责、正视生命安全、正视群众诉求,不要用文字游戏回避问题,不要用 “建议” 代替监管。业委会已连任3届,现在又在大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第4届又开始公示了。业委会从来都不沟通、不建群、用两极问卷制造业主对立。我们的诉求很简单:
1、公开业委会选举流程与票数,纠正不透明、不合法换届问题;
2、先建配套、再谈管理,禁止以 “未来规划” 替代当前民生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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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11:31 |只看该作者
这张《侨香村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调查表》中,核心问题 “您是否同意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侨香村小区?” 的设置,在程序和实体上存在多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地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配套义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小区管理方(业委会、物业)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设置或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这是其法定职责。
该调查表在未明确说明小区已按规定设置合规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前提下,直接将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 作为核心议题,本末倒置,违背了 “先保障合理停放充电,再谈管理限制” 的立法精神。
如果小区未提供合规的替代方案,就直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将导致业主无处停放和充电,实质上剥夺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二、违反《民法典》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程序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如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必须严格遵循表决程序:
参与表决门槛: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通过门槛: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该调查表仅作为意见征集,未明确后续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存在以 “民意调查” 代替 “法定表决” 的风险,可能导致最终决定因程序违法而无效。
三、超出了合理的管理边界
法律法规仅禁止电动自行车 “进楼入户”(如进入电梯、楼道、室内),并未禁止其进入小区公共区域。
直接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 的选项,超出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合理边界,是对业主合法出行权利的过度限制。
合理的管理措施应是: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停放区,禁止进入楼栋和电梯,而非一刀切地禁止进入整个小区。
四、可能侵犯业主的合法财产权和通行权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业主的合法财产和重要代步工具。在未提供合理替代方案的情况下,禁止其进入小区,将直接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出行,构成对业主财产使用权和通行权的不当侵犯。

微信图片_20260209112548_330_6635.jpg (0 Bytes, 下载次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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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2 17: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7fanfan 于 2026-2-12 18:05 编辑

福田侨香村电动车管理乱象,根本不是业主内讧,是管理方只会一刀切、只会甩锅。

业委会总是说:侨香村电动车太多在小区里穿来穿去很危险,乱停在草地影响环境,所以导致很大部分业主讨厌电动车,让电动车出去是大部分业主的要求。也有部分业主极力反对搭电动车棚,所以他们做也错,不做也错,很难。
但真相是:


  • 不是业主讨厌电动车,是业委会 + 物业不规划、不建棚、不设车位,直接把几百辆车全赶出小区,导致车辆只能停在门外市政道路,堵塞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极大。
  • 不是业主反对建车棚,是从来没拿过正规方案、没公开选址、没有给出规划管理方案走合法业主大会投票,就拿 “有人反对” 当借口不做事。
  • 车辆停在外面后,频繁发生电动车被盗、电瓶被偷、车辆被泼液体恶意损毁,物业不管、社区不解决。
  • 物业只做形式主义整改:深业集团领导一来就紧急划线铲草,领导一走立刻装柱子堵死电动车通道,故意刁难业主。
  • 街道回复只会 “已建议、已督促”,不督办、不追责、不解决实际问题。

我们支持规范管理,支持限速、不进生活区、走小区外围。
但我们也需要保证我们电动车的安全,电动车是业主的合法财产,必须停在小区里。

反对一刀切禁入、只堵不疏、只应付上级不解决民生、出事就甩锅给业主矛盾。

只求:年前划定临时车位,年后建设合规车棚、科学管理,让业主能平安过年,住得安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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