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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法律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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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4-8-24 17:02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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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家厨房顶漏水今年3月份我和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去楼上复式房业主家查看,发现在原来餐厅位置有一个加建的洗手间(有马桶、冲凉房和洗手盆,已经拍照录像),造成楼下我家餐厅顶和墙壁发黑发霉,楼下厨房顶也渗漏水,灯里面全部是水,已经渗漏水1年多了。现在楼上业主不愿意拆在原来餐厅位置加建的洗手间,之前给出的理由是喜欢改建后的户型,还有拆除洗手间要花钱,也不愿意对漏水做出处理。现在楼下餐厅顶位置就是楼上的洗手间位置,楼下一家人每天在楼上洗手间下面吃饭,呼吸发霉的空气,严重影响生活。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严重受损。物业管理处在2020年12月10号发现了楼上在餐厅位置加建洗手间的行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这个时间点楼上在装修),但是楼上到现在也没有整改,也没有通过物业公司的验收,装修押金到现在都还没有退,现在还在管理处。      
         这个事情我反映到物业管理处、社区工作站、南头街道办事处和南山区相关部门,社区工作站牵头以上单位约我和楼上业主、一起调查了解这个事情,但是楼上业主解决拒绝,拒不参加。我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线索下派到南头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和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但是两个单位都说因为机构改革自己没有执法权,无法下发整改拆除通知书,难道这一块法律是真空?希望媒体追踪报道。
举报人:楼下受害住户
邮箱370496173@qq.com
举报时间: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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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楼
发表于 2024-9-5 11:27 |只看该作者
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朋友: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办高度重视。根据文章内容所述,结合近期工作情况,您投诉的应为前海花园相关事宜。南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多次前往现场核查。目前,我办正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沟通和协调,接下来,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全力支持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如您有其他诉求,可与街道执法队和相关社区反馈,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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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4 17:37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种恶邻很难搞,投诉,找街道办调解等基本没啥用,解决办法只有两个,1、起诉。2、以恶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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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7 16:17 |只看该作者
这种建议法律起诉,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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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09:00 |只看该作者
这种建议法律起诉,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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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13:08 |只看该作者
将房间自行改为卫生间,违反建设部的《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和《深圳物业管理条例》里的有关规定,这两个法规的规定略有不同,《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由房管部门也就是住建局查处,《深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土地监察局查处,同时处罚额度也不同。但是建设部的规定比较早,深圳市的物业管理条例是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法律,在适用法律优先级上应采取深圳市的法律。但是我自己碰到过的类似案例、依法应由土地监察局查处的违法事项时,街道办执法队告诉我,2021年深圳市机构改革,很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权限都下划给了街道执法办,由执法办负责处理。文件见这个链接:http://www.sz.gov.cn/zfgb/2021/gb1211/content/post_9066809.html
所以街道执法办应该是有权限查处这类问题的,至于为什么南山的街道执法办说没权利查处,就不知道了,或者你可再投诉到规划土地监察局去试试。

参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三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七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第一百一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由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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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13:12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种恶邻很难搞,投诉,找街道办调解等基本没啥用,解决办法只有两个,1、起诉。2、以恶制恶。

俗话也常说:“冤家易解不易结”,“远亲不如近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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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13:14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种恶邻很难搞,投诉,找街道办调解等基本没啥用,解决办法只有两个,1、起诉。2、以恶制恶。

俗话也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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