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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报复性恶意投诉扰乱小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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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2: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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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监会、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
您们好!我要对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下称“光大银行”)的恶劣行径及街道办执法不公事宜进行投诉,希望能得到各部门的持续关注和协调处理。

一、投诉背景
本人系福田区梅林街道艺丰花园C区的业主,我居住的该小区当前的整体秩序、社区和谐与稳定以及基础物业管理正面临着极大的困扰。艺丰花园C区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东一路3号,该小区共有5栋住宅房屋,“光大银行”声称归其所有的艺丰花园C区4栋,根据“光大银行”提供的资料显示,在该小区尚未建成前,“光大银行”与该小区的开发商深圳艺丰地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楼房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开发商将该小区4栋房屋卖给“光大银行”,目前该开发商已经破产,该协议书,是否真实有效,“光大银行”是否依约付款,都不得而知。根据“光大银行”提供的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当时,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等手续。房屋建成后,“光大银行”也并未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房产权属登记,目前 “光大银行”并没有取得房屋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该小区的规划图纸,整个小区,包括4栋在内的各栋房屋1楼为架空层,为全体小区业主所有。目前整个小区架空层大部分作为停车位供全体业主使用,其中4栋、2栋部分架空层经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作为小区业主活动室、党支部办公室、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物业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临时使用,长期以来,大家和谐共处,没有任何矛盾。

二、[光大银行]恶劣行径,向小区发难
从2023年开始,“光大银行”不断地向梅林街道执法队、福田区住建局等单位施压、投诉,要求拆除小区4栋架空层用于公共活动临时使用的部分,并要求将拆除后架空层交还归“光大银行”所有。同时还要求这些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每周要将拆除、归还架空层工作的进展向“光大银行”进行汇报。梅林街道执法队、福田区住建局已多次到小区了解情况,小区业委会、管理处及部分业主代表向政府部门说明的情况,并希望与“光大银行”当面沟通,协调处理,然而“光大银行”根本不予理睬,只是一味的向政府部门施压,导致小区大量业主非常气愤,对“光大银行”的做法非常不解。

首先,“光大银行”持有4栋房产产权的手续并不完善,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按照房产购买程序进行购买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开发商破产后,在查无对证之时,拿出所谓的购房合同来主张产权,这种做事不依法、不规范、不严谨。其次,在其本身是否拥有4栋房产的手续都尚待确认之时,提出了4栋架空归其所有的要求,根据规划,整个小区的架空层都是全体业主所有,而“光大银行”却提出4栋架空层归其所有的“超特权”。再次,在小区业委会、管理处及业主提出与“光大银行”进行协商沟通时,“光大银行”摆出一副老大模样,对于老百姓面对面沟通的朴素请求,置之不理。还有,即便该问题实在无法解决,而“光大银行”认为权利被侵犯但又不愿协调,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启动诉讼,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确权。然而,“光大银行”进行维权的手段也都是与众不同,“光大银行”不断的向各个部门施压,部门领导又层层施压下来,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给具体工作的部门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让他们左右为难。

在纠纷发生后,“光大银行”采取了一系列背道而驰的操作手段,一直持续不断的在向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进行投诉施压,要求立案执法和主张权益,期间政府多个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有先后多次到达小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我作为一名业主也很关注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在得知光大银行在小区的不当作为,势必要打破小区居民多年的宁静和谐生活秩序时,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经对整个事件过程的深入了解,“光大银行”在4栋架空层的纠纷矛盾里对待各方的沟通交流上,也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对于小区业委会、小区党支部以及物业等相关方的沟通交流也很不畅,未能积极参与协调或授权委派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换意见,一贯采取选择置身事外并持续向政府部门投诉施压的行径方式,来寻求纠纷问题的解决。从不考虑顾全大局,无视自身在小区这一复杂问题中的担当和所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加剧了纠纷矛盾的复杂性和解决难度。

三、造成的影响
1、已涉及到危害小区整体的团结、和谐及社区秩序的长期稳定。
2、严重影响小区的基本管理秩序,损害业主的基本利益。
3、“光大银行”在小区架空层纠纷问题中的不当作为和置身事外的消极态度,也会对自身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诉求
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监管的主管职能部门,为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稳定也应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结合“光大银行”在艺丰花园C区炮制的纠纷矛盾,恳请银监会牵头予以介入协调处理,联合各职能部门搭建一个沟通桥梁,组织各方积极参与协调,共同探讨寻求有效解决方案,为化解纠纷矛盾提供理性的对话空间、和解机会。

我相信相关部门能够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人投诉的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处理,切切实实为基层百姓解决该民生问题。在此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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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楼
发表于 2024-8-26 10:09 |只看该作者
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针对您反映的艺丰花园小区4栋的产权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前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未能查询到有关艺丰花园C区4栋的产权信息。根据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购楼房协议书》,该行购买了第4栋住宅楼(含架空层)整栋56套,住房建筑面积5712.84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816.12平方米。由于地价补差、开发商破产等各种原因,开发商深圳艺丰地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将第4栋房产登记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名下,存在房产权属历史纠纷。同时,2023年10月10日,我街道从民意速办平台收到有关艺丰花园4栋架空层涉嫌存在违建的线索,经我街道执法队调取相关图纸并开展现场勘验,确认艺丰花园C区4栋架空层有约200平方米面积违建,主要为物业及业委会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活动中心(乒乓球室),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论该架空层权属是否为光大银行、该架空层加建用房是否经过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艺丰花园C区4栋架空层约200平方米物业及业委会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活动中心(乒乓球室)均为违法建设,街道执法队已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期间开展的现场调查、现场取证及调查询问均属正常执法环节,目前案件仍在依法办理中。
  关于您对光大银行以《购楼房协议书》主张产权行为存在的疑议及4栋的权属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已再次与光大银行、艺丰花园C区业委会、物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但目前光大银行方仍拒绝当面沟通调解。因该事项属法律诉讼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属纠纷问题。
  如您后续有其他需要反馈或咨询的事项,可以电话联系梅林街道办事处:88318969,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为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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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5:34 |只看该作者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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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5:56 |只看该作者
本人有两个疑问:一、“整个小区架空层都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有没有过硬的证据?二、“光大银行不断向各级部门施压”,各级部门对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权属是光大银行的不会采取执法行动的,也只是进行调查了解,对你们小区业主也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可以不用理他呀?何必紧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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