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问政深圳》简报第170期 (1月1日-1月7日)
据统计,2024年1月1日-1月7日,网友在深圳论坛发布问政类帖文共40篇,得到相关单位正式回应的帖文数为15篇。
一、已得到正式回应的帖文(15篇):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经查,被投诉对象为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洋下3路2号ABCDE栋,B栋2、3层,该司主营灭蚊器、厨房清洁用品、室内空气清新器、车载空气清新器、消毒器等产品的生产;主要工艺为插件、焊接、装配、注塑、混配、罐装、包装等。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造成扰民,引起市民投诉。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且已对楼顶所有涉噪声设备建设隔音措施,暂未发现明显高噪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于近期开展噪声监测,并加强对涉噪声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以进一步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企业单位负责人表示配合。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企业及其周边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查找噪声源头,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前期,在收到该投诉后,民治街道执法部门已约谈通博花园物业管理处,并在2023年12月6日下达了警告处罚决定,责令其对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024年1月3日,执法工作人员再次收到投诉,目前已对通博花园物业管理处进行核查,拟对投诉事实进行取证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市民,您好!经核实,该处路段由于人行道过窄且树木密集,开挖埋管会伤及树木,且附近无供电箱变接电较为困难,我局已安排园林管理负责部门修剪树木,修剪后再核实后续道路照明情况。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收悉网友投诉后,我局已对该投诉进行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福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反馈,由于202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摊贩错误理解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认为新的城市管理法规允许市民摆摊,以此为由进行摆摊设点。1月5日,该队组织执法队员前往该处进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对占道乱摆卖进行劝导整治,宣传讲解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整治乱摆卖摊贩8宗。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福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加强立新南路和翠岗五路交界处周边的巡查整治,在高峰时间段进行守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欢迎拨打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热线:12319,同时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城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涉及单位: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市民朋友: 接到您的情况反馈后,大浪街道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核查处置。 经核查,市民投诉地点为上横朗社区科尔雅苑,属于小产权房,物业方为深圳市凯豪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前,经街道相关部门介入处置,物业方已将水电费降至相关标准。现物业方基于对运营成本(存在用电损耗、电梯使用及公区照明等)的考虑,拟将管理费由2.05元/平方米上涨至2.6元/平方米。 我街道正积极协调双方意见,并督促物业方尽快整理好电损等清单明细,以进一步向业主方做好解释工作。 接下来,我街道将继续跟进此事,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努力推动该事件圆满解决。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罗湖区沙湾路未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存安全隐患的事宜,交警支队罗湖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沙湾路位于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按水源保护条例,一级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因此沙湾路目前未有非机动道的建设。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右侧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现阶段交警支队罗湖大队已通知路面执勤警力继续加大对沙湾路路段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联合街道办交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非机动车驾驶员规范行车,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感谢网民朋友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和对罗湖交警的支持。 涉及单位:罗湖棚改现场指挥部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为解决因部队营房而导致布吉南环路与龙岗大道路口未能打通的问题,现阶段已完成路口临时导行方案研究,同步与武警部队方面沟通,待武警部队方面无意见后,将尽快组织实施以缓解片区交通压力。同时继续协调推动部队营房的拆除工作,按规划实施路口改造以彻底打通与龙岗大道的交通瓶颈。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经查,满京华云著华庭小区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沙浦工业片区内,东侧临近燕罗街道,北侧为松福大道,南侧与西侧为工业区,于2023年8月起交付。群众主要投诉对象为小区南侧50米处深圳市新泰思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泰思德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成立,已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线路板生产,配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5套,并于2023年10月升级改造8套设施。我局自2023年11月收到群众有关投诉后,一是迅速排查,对小区周边开展地毯式检查,形成涉气企业清单,明确治理对象。二是科学监测,2023年11至2024年1月期间,对小区周边开展走航监测6次,结果无异常;12月25日在小区南门安装恶臭分析仪,目前未发现异常;采集周边重点企业废气2份、小区周边无组织废气3份,监测结果均达标;2023年11月以来对新泰思德公司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4次,结果均达标。三是优化提升,组织专家于2024年1月4日至5日对周边工业园进行突检,重点督促新泰思德公司进一步封闭车间窗户、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加盖废水池等,现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沟通,建立群众沟通微信群,上门走访170余户,每晚安排巡查,及时响应群众诉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小区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加大废气监测力度,常态化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加大对涉气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推动相关企业的深度治理。三是坚持每日安排专人巡查小区周边区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联合属地街道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问题化解。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硕泰路南段属于九樾广场项目配建道路(捐建),与九樾广场综合体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报建、统一建设,按土地出让合同计划于2026年完成建设,为方便周边市民出行,我司已提前完成道路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我司正积极与交通、交警、城管、街道办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开通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涉及单位: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舆情后,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执法员前往田贝三路78号大院 ,现场检查超市是否存在超线摆卖、乱堆放的情形,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商家不得超线摆卖和占道经营,不得占用公共空间摆放货物。下一步,我办将会联合社区工作站针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原帖截图)
涉及单位: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居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桂园街道办于2023年5月16日、10月7日收到和平广场业主代表提交的《和平广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函》及联名资料,要求街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适用《条例》第四十九条的前提条件为:(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2)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3)须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50%以上的业主或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50%以上的业主联名书面提议。而根据开发商茂业集团与深圳市崇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和和平广场小区目前实际情况,未见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情形。该合同的解除需经业主大会决议或者由司法机关、仲裁予以裁决。待符合情形后,我办将按此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我办高度重视和平广场更换物业在内的系列民生诉求问题,持续推进并实质解决了抄表到户、电梯更新、停车场改造、公共区域使用等问题。根据相关法规,我办于2023年11月6日启动和平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但因筹备组业主代表退出、候选人报名人数不足,延期补选仍未达到法定最低报名人数,和平广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 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等规定,我办于1月4日在小区开展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责,目前正在意愿征集阶段,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处置。
涉及单位: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我办一直推动精细化治理,致力于营造干净、整洁、宜居、和谐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以及居民幸福感。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1月8日16时,园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前往投诉地点(百花六路)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属实,园岭街道长城社区华强北路海馨苑公交站台旁发现有两台机动车辆在此路段开展再生资源回收。 经进一步核实,两台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所处的位置不属于福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以及园岭街道办事处划定的“三定”再生资源回收点位。执法人员已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立即驶离。下一步,园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该路段进行专人守点,并加强巡查力度和现场处置效率,杜绝占道收废品及其他违法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园岭街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也会认真处理群众所反映问题,若对我们的工作和处理结果不满意,请依法依规向政府部门反应,园岭街道办网站有监督电话和邮箱: 监督投诉电话:25320162 咨询监督邮箱:ylb@szft.gov.cn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经现场核实,您反映位置位于粤宝路右转百鸽路路段,该处标志牌正确名称为百鸽路,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已于1月8日安排养护单位对路牌名称错误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将加强该路段巡查管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市民来件陈述内容,其反映事项均为交通组织规划建议,福田交警大队作为执法部门将全力配合交通运输局,做好黄木岗综合交通枢纽周边交通管理职责,对于市民提出信号灯设置不合理问题,大队已向路政部门反馈该建议,并由路政部门提出改善方案后向上级管理部门审批落实整改措施。
二、暂未得到回应的帖文(25篇):
涉及单位: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福田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涉及单位:南山区水务局
涉及单位:大梅沙旅游公司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龙岗大队、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涉及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宝安大队、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龙华大队
涉及单位: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涉及单位: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涉及单位: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涉及单位:宝安区教育局
急群众所急,急群众所需,以上帖文所反映的事件事事皆关乎民生,在此,我们也希望各职能部门能直面群众诉求,积极作出回应。 (上述内容将根据各部门实际回应情况不断更新,详情也可进入帖子查看。)
参与方式: 网友如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的,可直接在深圳论坛“我说深圳事”栏目发帖进行报料、投诉,或者通过官方报料QQ以及问政热线等渠道反映诉求。 问政热线:83518877,报料QQ:3372143757 各职能单位如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应,可在深圳论坛注册官方账号并通过认证,回帖进行回应。 问政深圳(wz.sznews.com),是市民网友关心公共事务参与城市建设的平台。市民网友只需搜索“问政深圳”进入平台,即可在浏览帖子的同时快速发帖、提供线索、畅所欲言。
问政深圳编辑部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