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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深坛编辑 于 2023-9-5 11:18 编辑
近日,北京一女子向媒体报料称, 其逛商场时挑了一些软糖, 标价为7.8元/50克, 自己对克数没有概念, 也不觉得糖会多贵。 谁知付款时店员说软糖称重为1.022kg, 共计为161.48元。 自己出店门后觉得这个价格非常“刺客”, 想找店员退款, 但店员强硬表示 离开店铺的监控就不能退了。
(某平台上,不少网友分享遭遇“软糖刺客”的经历)
(中国新闻网)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认为,商家拒绝退货是合理的。 网友指责这名消费者缺乏“常识”, 对克数没有清楚的认知, 付款时也未提出异议,出了门才反悔, 认同商家有理由拒绝为其退货。
有网友则认为,商家的标价方式不妥, 涉嫌“欺骗性标价”“诱导性标价”, 故意使用克数较低的标价单位, 导致消费者不经意间进行高额消费。 网友指出需要称重的商品 按500克为单位进行标价为宜。
部分网友则分享自己的“同款经历”, 指责散装食品常出现“价格刺客”, 对其价格过于昂贵或标价不够明确 表示不满与不解。
对此,你怎么看? 快来参与投票或跟帖一起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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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希望出台政策:公开销售货物均需要统一用500克进行标价。
“统一度量衡”经过2000多年了,为什么如今还能被“商贾”施行偷奸耍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