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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宝安管理局为省规范化示范单位试点。
为此,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接调研、召开专题工作会、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参考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研究制定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拉开全面推进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帷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基础上,立足实践、结合先行示范去建设相关要求,自行加压制定《方案》,围绕规范机构职能、配强执法装备、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实战培训、注重建章立制、关爱执法人员六大类内容,明确23项创建任务,与部、省要求相比,覆盖更广、要求更严、标准更高。
《方案》按照“三步走”和“典型示范、提升带动、深化巩固”的总体思路推进创建工作。其中,2022年6月底前,执法支队和宝安管理局作为市级和区级典型示范单位,率先完成规范化示范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工作积累经验;2022年12月底前,全市其他10个管理局全力攻坚,初步完成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2023年6月底前,进一步全面深化巩固,全市域完成现阶段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据悉,执法支队已吹响了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集结号,高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所提出的“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要求,以“最先进的执法理念、最先进的执法装备、最先进的执法手段、最先进的管理制度”作为标准,构建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深圳样板”,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积极推进,细分任务,有力落实、按序有效推进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效应,着力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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