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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违法行,劳动者维权怎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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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4 23:23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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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违法行,劳动者维权怎么这么难!
我2017年4月入职,在富***旗下的深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制程工程师一职,在岗期间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然而在最近二年里我们部门主管对员工实在过于太苛刻以及还做了一些违法事项。在2020年5月份开始部门主管要求我们义务加班,而且还要登记好作为对比排名,还拿义务加班时数纳入绩效考核作为手段。说白了就是要你加班不给劳动报酬嘛!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加班工时是要记薪的,既然要求我们加班就应该计薪。多次与公司主管沟通讨要义务加班工资遭拒,在上一次(2020年6月3号早上)时候与我们部门蔡经理(台湾干部)沟通时,还在很嚣张说“没做完事就得义务啊……”出口说话还有不文明的语言。试问公司大就有这样欺负人吗?要回我的合理加班费用有错吗?你知道强制义务加班不给劳动薪资是违法吗?同样在2020年11月开始,公司与部门就歧视学历,把工程部门本科学历以下就要分流出去,把我们分流到生产调机员岗位。两个不同性质的岗位没有劳动者同意强制调岗难道不知道是违法吗?本科以下学历就低了吗?那为什么之前要招聘我们来做这岗位了?公司成长有我们的付出,请不要得鱼忘荃。在这二年内时间我还曾遭受过加班时数不平等的待遇、晋升考试不公平待遇、奖金加薪没有待遇、学历歧视打压待遇。无非就是逼我离职,还曾利用受益好同事劝你离职,请不要这样为难我好吗?为此事我也到劳动信访部门调解,公司也应付下过去 。劳动信访工作人员叫我仲裁。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工,仲裁维权成本对我来说真的算高。用人单位这么明显违法难道维权这么困难吗?现在这件事情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好大的压力。请问连强制调岗员工、强制义务加班不计薪反馈了难道没人管吗?为什么一个普通农民工维权这么难?
目前我通过12345市政府热线再次维权并提出维权请求。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再次重视 。同时感谢政府为人民服务提供的帮助!
以下提供二张主管义务加班通知证据!因涉及到隐私不方便提供更多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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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楼
发表于 2021-6-8 15:34 |只看该作者
    市民,你好,根据帖文内容,我区劳动部门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建议你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出调解、投诉、仲裁申请(以上流程均不收费,均有法定流程及法定办理时间,在正常流转情况下,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依法维权。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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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7楼
发表于 2021-6-9 09:59 |只看该作者
市民,你好,你发帖反映的事项已收悉。
经了解,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由我区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即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福城中队,联系地址:福城街道观澜大道202号,对外咨询热线:28059200、28059223)跟进,该中队现已约谈涉事公司,并就你反映的事项展开调查;后续,该中队将搭建平台协调该事项,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同时,我局亦将持续关注该事态发展,指导并监督该中队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专此答复。感谢你对我区人力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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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8楼
发表于 2021-6-9 12:10 |只看该作者
经我区福城中队调查,该公司在不改变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情况下,与员工协商进行内部调整岗位;因你双方协商未果,该公司并未强制调整岗位,现你仍从事原工作岗位,未发生变更。
另经该中队查阅该公司加班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书面材料,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关于绩效、奖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社保费、劳保费、福利费、补偿费、生育费等费用不属于工资,绩效、奖金属于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根据该公司现提供的材料,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恶意克扣、降低绩效、奖金的情形。
如你与该公司对该事项仍存在争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公司商事主体注册信息到福城中队(位于观澜大道202号)申请劳动仲裁,后续该中队将依法裁决。
专此答复。感谢你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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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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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6 21:49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你好,维权成功之时就是你在单位职业终结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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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非鱼 发表于 2021-6-6 21:49
怎么说你好,维权成功之时就是你在单位职业终结之时

就是大家都这样想都不站出来说话,能站出来说话可想需要多大勇气!维权道路远且艰辛,于情于理都要得到尊重,尤其我们劳动者,我们维护自己合理合法权益得到推广与提倡 ,法治社会,主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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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疫情有点小波动,在政府领导下大家要做核酸。每个公民都应该配合是情理之中。询问公司主管关于疫情问题有错吗?这种与时间赛跑的东西加个急反应应该是正常现象吧!即使我反应有些敏感也应该需要主管理解吧。不应该与其他事件挂钩,更不应该带有情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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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发表于 2021-6-8 15:34
市民,你好,根据帖文内容,我区劳动部门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

文帖因涉及到隐私,不方便透露对方公司过多信息。如下是我的信访单号,目前案件应该是在处理中,希望能到政府关怀与帮助!农民工维权真不容易,再次感谢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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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14:13 |只看该作者
保留好相关证据,没证据政府也帮不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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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18: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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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9号下午17:00左右与公司主管在观澜园区B12栋 5楼办公会议室协商时也谈到我义务加班140个小时存在事实(我说有200个小时,无非存在争议而已),这个都是公认的事实。现在到好,“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现象”。义务加班是公司主管提倡的(也不要抵赖,主管开会、微信通知都有强调这一事实,做好义务加班登记也有一事实),我也按公司主管指示去做的。劳动者讨回这部分费用是合法合理。“人在做,天在看”,我敢发誓的说义务加班这一事实不存在我就不得好死。普通劳动者维权真的很难,不管维权还是仲裁还是起诉,一个普通劳动者对一个大公司微不足道,即使胜诉了,公司只是给了他应该给的,加上体制管理不足,导致助长一些大公司管理者嚣张跋扈。
另一件事去年11月开始强制调岗敢说没有这件事,不服从调岗人员部门经理拿加班、奖金做威胁,我们约谈人员都可以证明是事实。同样调岗事情去单位问问,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部分人调岗不成功,也是正义战胜的力量!并不能证明强制调岗本质不存在,事实大家都新知杜明!
另外说到奖金可以说根据公司生产状况及福利机制,情依理不情依法,我无法可说。但我的义务加班依理依法依事实都应该支付给劳动者!
最后,感谢问政深圳平台与网友关注,路还是要走,维权道路还要继续,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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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打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别打官司,赢了官司输了钱!自已受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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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6-13 22:13 |只看该作者
房难买,权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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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4 18:12 |只看该作者
按劳动法办,员工要对自己负责,该保留的资料要保存好,到用时不要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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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优秀网友

15
发表于 2021-6-14 21:09 |只看该作者


2021年5月29号下午17:00左右与公司主管在观澜园区B12栋 5楼办公会议室协商时也谈到我义务加班140个小时存在事实(我说有200个小时,无非存在争议而已),这个都是公认的事实。现在到好,“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现象”。义务加班是公司主管提倡的(也不要抵赖,主管开会、微信通知都有强调这一事实,做好义务加班登记也有一事实),我也按公司主管指示去做的。劳动者讨回这部分费用是合法合理。“人在做,天在看”,我敢发誓的说义务加班这一事实不存在我就不得好死。普通劳动者维权真的很难,不管维权还是仲裁还是起诉,一个普通劳动者对一个大公司微不足道,即使胜诉了,公司只是给了他应该给的,加上体制管理不足,导致助长一些大公司管理者嚣张跋扈。
另一件事去年11月开始强制调岗敢说没有这件事,不服从调岗人员部门经理拿加班、奖金做威胁,我们约谈人员都可以证明是事实。同样调岗事情去单位问问,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部分人调岗不成功,也是正义战胜的力量!并不能证明强制调岗本质不存在,事实大家都新知杜明!
另外说到奖金可以说根据公司生产状况及福利机制,情依理不情依法,我无法可说。但我的义务加班依理依法依事实都应该支付给劳动者!
最后,感谢问政深圳平台与网友关注,路还是要走,维权道路还要继续,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你说的这些诸如”公认的事实“,”人在做,天在看“,什么”发誓“等等,在法律面前都没用的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你得拿出过硬的证据来维权才可以
凭空说是没用的
其实,去仲裁没什么可怕的,只要是证据充分,ZF还是能保护劳务工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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