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 u; a* Z- @- v. Z: R V您好,田贝4路83号大院目前尚未有相关旧改计划。《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对于旧住宅区改造,“以综合整治为主,审慎开展拆除重建”,建筑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建设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拆除重建;其它情形的旧住宅区,建议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 j1 f% p% O b. d: G5 z S
房地产开发商私自进驻旧住宅区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严重违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未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旧住宅区开展城市更新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订、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等行为均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可。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欺诈、胁迫、虚构事实、侵害个人隐私、散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采取恶性竞争手段等严重影响城市更新秩序和社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将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依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城市更新活动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Y/ r/ A0 I$ z) Y {' B街道将会进一步核实您反馈的信息,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处理,维护城市更新秩序和辖区居民正常有序的生活环境。- J" z4 b& ~4 w5 U5 f% Q& M
感谢您对街道的关心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