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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公司要求,一批同事年前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解约补偿金已经发放完毕。但是约定了1月份薪资的金额和发放时间2020年2月20日之前;
2、至今没有收到公司1月份薪资,也未收到公司任何形式的延期通知;
3、协议有条款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2倍补偿给守约方;
4、同时被解约的其他同事说,公司现有员工说公司资金紧张,需要等老板批示。
如上所述,员工是否可以根据协议主张双倍工资补偿。笔者掌握的情况是公司资金紧张不是没有钱,而是老板应对大环境的不好做资金储备。
题外话:
不是离职员工不近人情,而是在职的时候有些领导在老板的默许下太尖酸刻薄,离职员工已经没有与公司同舟共济的个人感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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