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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一位年约六旬高XX来到笋岗街道司法所信访办寻求帮助。司法工作人员认真听了他叙述的事情,了解了他为什么而苦恼。原来昨天发生了这样一个事情:高XX的老板由于帮助别人换散钱,便把这个事情交给高XX去办理。但高XX年老诚恳却不知遇上的是骗子,钱财空无而归,随即老板便以此事指责他,而且还把他带去了派出所接受调查······(现高XX更苦恼的是怎样向老板要回这几天的工钱。) 经高XX叙述后,调解员综合分析双方在这件事情中的责任,体量他的难处,同时指出他在这件事情中的过错。他本人点头称是,内心的忧愁开始慢慢消散,欢颜而喜。之后调解员和他一同前往老板处和气协商该事情。 最终双方互相体量,和解达成共识。高XX拿回自己的工钱,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而返还一部分钱给老板。双方内心的纠结随即而解,调解共筑和谐社会的任务更进了一步。(司法所:李文有) ! u0 i* A5 I1 q8 a" V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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